前記者李新德遭判5年 被稱民間輿論監督第一人

江蘇省邳州市法院1月7日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中國輿論監督網」 創辦人李新德和他的兒子李超5年及1年有期徒刑。

據蘋果日報報導,法院判決書稱,李新德自主運營「輿論網」微信公眾號及「中國輿論監督網」等網絡平台,為謀取利益,在未核實真偽的情況下,撰寫或者安排其子李超撰寫含有虛假訊息的帖文,安排李超以支付費用的方式,轉發至其他網站及論壇,進一步形成輿論關注,向相關單位施壓,意圖為人擺平事端,並收取委託人費用;2018年以來,李新德父子炒作李霖昊非法集資案、山西澹臺一民執行案件、天津鍾大明被刑事追逃案、上海馨怡養老院案等,收取澹臺一民、李小東等人支付的費用共計32.5萬元(人民幣,下同)。

報導稱,法院認為,李新德父子以營利為目的,收錢發布虛假訊息,情節「特別嚴重」,構成非法經營罪,且是共同犯罪,應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李新德開庭審理中不認罪不認罰,且提出辯解,不能從輕處罰;李超為從犯,有坦白情節,自願認罪認罰,依法予以減輕處罰。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李新德5年有期徒刑,罰款30萬元;判李超1年有期徒刑,罰款5萬元。

李新德自認無罪 準備上訴

蘋果日報援引中國律師劉曉原在微信公眾號透露,李新德辯稱自己行為不構成非法經營罪,李新德的辯護律師也為他作無罪辯護。律師稱,李新德有核實訊息,而且也沒有證據證實李新德發布虛假訊息,李新德沒有故意扭曲事實。李新德不服一審宣判,並會準備上訴。

李新德的兒子李超疑被迫認罪

劉曉原在文章中稱,李超「認罪認罰」也是迫不得已,因為李新德的妻子,李超的母親在2020年10月28日病逝。當局告訴李超,只有認罪才能讓他取保候審,見他母親。李超為了見母親最後一面,才認的罪。

劉曉原在文章中稱,因李新德「輿論監督」公權機關,被中國當局先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這在司法實踐中極其少見,這也是為什麼辦案機關要把這宗案件當作「非法經營罪案」來偵辦,他強調「在當今社會,為受到不公的民眾發聲,用輿論監督公權機關,這是非常危險的。」

民間輿論監督第一人

公開資料顯示,李新德,61歲,祖籍安徽,曾在安徽及北京的數家報社任職。2010年李新德曾向美國之音表示,因為不滿他的報導被「槍斃」,決心創辦網站。

2003年10月李新德創辦《中國輿論監督網》,辦公地點在北京。李新德創立網站的目地旨在披露官員貪污腐敗,關注社會熱點。

網站2004年首發「下跪副市長醜行錄」,揭露山東省濟寧市副市長李信,此報導被國內外媒體關注。

2005年網站發表了遼寧阜新「退休高官」王亞忱案件系列報導,引發廣泛輿論。

此外網站還發文《遼寧省紀委書記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中國最「牛」的社長和他神秘的「愛人」》、《強姦女雇員 報復男下屬?-- 江蘇省外辦主任受黨紀處分一案再起波瀾》等。

不過網站自創辦以來被當局多次封鎖,為了堅持辦網站,李新德承受巨大的壓力。

2019年10月25日,李新德被江蘇省邳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一個月後轉為刑事拘留。

2019年12月5日,李新德被邳州市檢察院批准逮捕。

2021年1月7日,法院判決。

新浪網2004年8月曾發表題為《李新德——民間輿論監督第一人》的文章,不過此文已被當局刪除,目前只可從百度百科的網頁快照中看到。

文中稱,李新德和他的同道深諳輿論監督在中國的作用,2004年鬧得沸沸揚揚的「副市長下跪」事件,就是他率先在個人網站上披露的。42天之後,中國多家媒體才打破沉默,披露山東濟寧「下跪副市長」李信的醜行。正因有此類「重量級」的報導,讓這家剛成立的網站擁有眾多訪問者,這些訪問者遍布世界50多個國家和地區。

李新德獲判5年 被譽為民間輿論監督第一人
大陸媒體稱李新德是「民間輿論監督第一人」。(網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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