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個孩子死於火災的悲劇,能讓社會有所反思、觸動,帶來一點什麼改變嗎?
這個問題,連日來想必縈繞在無數人心頭。不過,在這片土地上生活久了,我們就得記取一點:有時候,改變確實會有,卻未必是你期盼的那種改變。
日前,濮陽縣教育局下達了一項新通告,要求本縣所有寄宿制學校必須在夜間指派專人不間斷值守,徹夜不眠,每隔10分鐘全面巡查宿舍,以確保學生安全。為監督執行狀況,每天調取監控佐證。
1月24日,當地一位長期在寄宿制學校工作的教師在網上發布之後,這一通告的真實性已得到證實。濮陽縣教育局的一名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雖然含糊其辭,但強調「安全無小事」,為確保安全,這樣的嚴格管控措施並不過分。
之所以爆出此事,爭議的焦點是這麼做有無必要——有的人理解支持,「為了孩子們的安全」,這是「負責任的表現」;另一些人則表示不滿和擔憂,覺得這不僅給教職工帶來極大的身心負擔,也會影響教學質量和師生關係。媒體上的結論則往往是「既要又要」的和事佬風格:學生安全很重要,但也不能犧牲教職工身心健康為代價。
這些爭論,當然也有道理,但是等等,讓我們想一想,這是重點嗎?
顯然,強化宿舍夜巡是對此前河南方城縣英才學校火災的回應:因為發生了那麼慘重的事故,現在必須強化管控,確保萬無一失。誰都同意孩子們的安全很重要,必須儘可能避免悲劇重演,問題是怎麼做才最好?
這次火災誠然嚴重,但有必要指出的一個事實是:這乃是極端個案。2018年底,河南省消防總隊曾給出一份數據:河南全省全年共發生火災8954起,直接財產損失1384萬元,致亡13人,傷16人,其中有6起火災致人死亡。也就是說,這次英才學校所造成的人身傷亡(13死1傷),幾乎相當於之前全省一整年的數字。
說這是極端個案,並不是說這不重要,而是說這類事故屬於「小概率高風險事件」——就像空難、地震、恐怖襲擊,常人或許多少年也難得遇上一次,但一旦發生就很嚇人。
像這樣的小概率高風險事件,傳統社會都很難應對好,因為它的不確定性太多——舉例來說,假設專家排查下來說,「汶川地震之後,四川未來20年內發生類似強震的概率約為10%」,請問你應當如何防範?這既無法確定具體在哪裡,也不知何時發生,甚至不知道會不會發生。
在這方面,日本社會對地震的應對堪稱典範:既不忽視,也不反應過度,日常就已有所應對,不僅樓房都嚴格按防震標準來建設,逃生設備齊全,且應對演練全民普及,一旦出事,人人都知道怎麼做,將傷亡降到最低。
卡斯·桑斯坦在《最差的情形》一書中專門討論了這類事件,他強調:「明智之人,甚或但凡心智健全之人,都不會將1%的損害發生之風險當作必定發生的。」但忽視它們也很危險,實際上,對之人們最常見的兩種反應,就是徹底忽視(utter neglect)和過度反應(excessive overreaction),而官員們恰恰經常如此,「給予最差情形不當關注和根本不關注它們」。
這乍看截然相反,其實卻是一體兩面:往往正是因為平日忽視,一旦爆發出什麼事,又倒向另一個極端,以至於反應過度。因此,
最簡單的經驗在於:不是去忽略最差情形,也不是去為防止它們自動傾注大量資源,相反,我們應當首先問一問,它們究竟有多壞,以及阻止它們究竟需要多少資源。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我們用以應對突發狀況的資源畢竟是有限的,而生活中的任何事都存在概率不一、大小不等的風險,過度反應是不可持續的,因不完備信息博弈理論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約翰·海薩尼(John Harsanyi)指出,這歸根結底也是非理性的:
如果你嚴格遵從最大化最小原則,你甚至不能跨過一條街道(畢竟,你可能被一輛車撞倒);你永遠也不能駛過一座橋(畢竟,它可能倒塌);你永遠也不能結婚(畢竟,它可能以災難為結局),等等。如果任何人真的依此行事,那麼,他將很快就會被送到精神病醫院。
現在問題來了,照這麼說,在一次學校火災之後,就下令寄宿制學校必須有人徹夜不眠、每10分鐘巡邏,豈不正是這樣的反例?又為什麼要這麼做?
確實,按照正常的邏輯,真要避免悲劇重演,最好的方式是在常規排查的基礎上,定期做好預防性的消防安全培訓和演練——並且應當全民普及,而不止是針對學校,誰說火災就一定只會發生在學校里?
然而,你想想就知道,要做到這一點,對消防部門的專業性、人力投入,都提出了很高要求,當然也會消耗本已吃緊的地方財政。事實上,現在職能部門只能有選擇性地對某些新建成、新開業的地方進行重點檢查,而對老舊小區和經驗多年的地方排查較少。
即便對寄宿制學校來說,要真正消除消防隱患,也意味着不小的成本投入:改建擁擠不合理的宿舍;新辟逃生通道;拆除窗柵欄等等,當然,還需要定期組織學生們進行消防演練。
不僅如此,管理思維的轉變還會帶來新問題——想想看,這樣保持開放之後,要是有孩子跳窗,或晚上趁宿舍沒上鎖,溜出去了呢?到時火災倒是避免了,但丟了孩子,又很麻煩。
更重要的是,像這樣常態化的普及、演練,並不能確保「萬無一失」的絕對安全,就像日本防震措施再深入人心,也不能避免傷亡,「盡人事」之後也就「聽天命」了,人們都能豁達地接受不可控的風險及其後果。
然而,國內的邏輯不是這樣,出了那麼嚴重的事故,下面就面臨強大的壓力,必須下死命令確保類似的事件不能再發生,此事它既要有所交代,手裡資源又有限,還擔心轉變管理模式帶來新問題,教育系統要協調消防部門聯動也難,那怎麼辦?只能將舊有模式的管控推進到底。
博弈的結果,就出現了我們所看到的情形:既不用進行痛苦的反思,也不必改弦更張,什麼都不用動,只須將管控強化到極致。這樣,既對上有所交代,顯得自己相當重視,也盡力了,實際上又沒真正做什麼,而代價就讓最不可推脫的那些人去承受吧,反正那就算要付點加班費,也是學校出,最低成本就能把事糊弄過去了。
至於這樣能不能避免悲劇重演,他們可能也沒認真想過,因為這麼做最大的好處就是免責——就算不幸再次有什麼事,誰又能說什麼?說不定他們還一臉無辜地看着你:「都做到這份上了,還能怎樣?5分鐘巡查一次?」
事實上,在這次事發之前的去年11月20日,南陽廣播電視台官方號「我的南陽」就宣稱,方城縣教育系統積極為學生做好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入冬以來「已為中小學生上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課1200多節,為創建平安和諧校園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這次火災發生後,一位方城縣教育系統的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上級有關部門經常要求學校加強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幾乎天天都說,沒想到還是出了這種事」。
你看,要說起來,當地也一直盡心盡力了,領導們更是「天天都說」,那你說還能怪誰?不管怎樣,這輕輕一句話,就意味着還出這種事,要麼只能怪天意(「這周剛好不放假」,孩子們都在宿舍里),要麼就怪底下沒領會好,做到位。
老實說,最初看到那條「10分鐘巡查一次」的通告,我第一反應都氣笑了,心想這些人怎麼能這麼蠢,但現在想得深入一層,我已經不知道他們到底是太蠢還是太聰明了。然而,如果這是聰明,那我們這社會的許多事,也正是被這些聰明所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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