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警方在為期兩周的封鎖合規突擊行動中,以居民違反公共衛生指令為由,共發出1277份出庭通知和16404份罰單。需要出庭的人員中有59名是未成年,其中一名兒童只有13歲。
新州警方在8月16日至8月30日的兩周內對居民進行突擊檢查,這是警方「待在家裡」行動的一部分,該行動於10月1日結束。
悉尼晨鋒報根據《信息自由法》獲得的文件顯示,在這兩周內,775名13至17歲的少年被警方當場開罰單(PIN),每份罰單至少3000元。有59名少年被發出法庭通知書(CANs)要上庭。接到出庭通知的一半以上是15歲及以下的兒童。
總的來說,在兩周期間,男性因違反COVID-19公共衛生令而被指控和罰款的占絕對比例:女性收到269份出庭通知書,而男性為1003份;女性收到4448份罰單,男性為11884份。
違規者集中在年輕族群。18歲和19歲的人收到53項出庭通知和1229項罰單–比60歲以上的人加起來還多。20多歲的人收到的罰單和出庭通知比任何其他年齡組都多。18名80多歲的人和4名90多歲的人也被罰款。
文件顯示,口罩違規是主要違規的行為之一。兩名15歲及以下的兒童,以及另外兩名16或17歲的兒童,因為沒有佩戴或攜帶口罩而被判上法庭。此外,300多名成年人也因為沒有在公共場所佩戴合適的口罩而被指控:這些公共場所包括在公共交通或出租車上,在公共交通候車室,在商店,以及在一個禮拜場所。
除口罩違規行為外,還有51人因不遵守有關地區的宵禁規定而被指控,484人因不遵守宵禁規定而被罰款;因未遵守自我隔離的指示,24人被指控,87人被罰款。
然而,一半以上的處罰都是以違反公共衛生令為由開出的,沒有具體說明是什麼罪行。
Redfern法律中心的律師Samantha Lee表示,違反公共衛生令在法律上屬於輕微的罪行,對兒童的罰款或出庭通知應該是最後的手段。
Lee說:「我們應該讓年輕人遠離法庭系統,而不是隨意開罰單或讓他們出庭,特別是對那些無力支付罰款的兒童。」
新州衛生廳長Brad Hazzard不願透露他所管轄的《公共衛生法》是否允許對兒童進行處罰,但他說,「警察可以發揮作用”。
新州警方發言人表示,在處理青少年問題時,按照《青少年罪犯法》作為法律框架,在起訴前給予告誡、警告和青少年司法座談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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