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延長封鎖 員工上班需攜帶「許可證」

隨着疫情升級,墨爾本各地重新實施一系列嚴格的防疫措施,必要工作人員也必須攜帶許可證上班,違規者將被罰款1817澳元。

據7號新聞網報道,維州州長於周一(16日)表示,墨爾本的第六次封鎖將延長兩周,公共場所的飲酒活動被禁止、遊樂場所將關閉,以及重新恢復夜間宵禁。此外,墨爾本各地的必要工作人員,被要求上班時必須攜帶許可證,該證件必須在周二晚上11點59分之前拿到。

許可證已於周一晚上傳到衛生部門的網站:https://www.coronavirus.vic.gov.au/authorised-provider-and-authorised-worker-permit

僱主若向不符合許可證條件的雇員發放許可證,將面臨個人罰款最高達21,808澳元,企業罰款最高達109,044澳元。

沒有隨身攜帶許可證的員工也將當場被罰款1817澳元。

僱主需要提供什麼?

– 姓名、ABN、公司地址和貿易名稱

– 雇員的姓名和出生日期

– 雇員的正常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

– 滿足所有的資格標準,包括該企業被允許營業

– 滿足所有相關的法律義務

– 有一個COVID-19的安全計劃

– 授權一個人或幾個人簽發工人許可證

如何申請許可證

僱主必須填寫政府網站所提供的模板,並由授權人(即首席執行官、人力資源經理、運營經理)簽名。

什麼是必要工作人員

墨爾本的必要工作人員包括急救服務、醫療工作者、共享汽車司機、超市工作人員和媒體服務。完整的清單,請瀏覽以下網站:

https://www.coronavirus.vic.gov.au/authorised-provider-and-authorised-worker-list-0

如何給雇員發放工人許可證

1、僱主必須下載《授權工人許可證》並填寫。

– 僱主必須使用此模板來填寫根據此計劃簽發的所有工人許可證。

2、僱主可以打印並簽署或以電子方式簽署工人許可證。

– 企業必須有一個被授權的人簽署工人許可證。這個人可以是首席執行官、人力資源經理或運營經理。

– 他們必須對自己提供的細節負責。

– 維州警方或其他執法機構可能會與他們聯繫,確認細節。

3、僱主必須要求雇員在工人許可證上簽名,他們可以打印並簽署或以電子方式簽署。

– 僱主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或短信將工人許可證發給雇員。

– 雇員可以在沒有工人許可證的情況下前往工作一次,以獲得他們的第一個許可證。

隨身攜帶許可證

雇員在往返工作場所時必須攜帶工人許可證,可以通過電子方式顯示或攜帶有照片的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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