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船山法院對四川省遂寧市2016年發生的高空墜物致人死亡案進行宣判,這也是中國國內首個高空墜物宣判案件。法院認定,因未找到拋物者,該樓的所有業主包括底層門面的經營者,均有可能成為實施侵權行為的加害人,除家中確實調查無人居住的住戶外,剩餘的住戶每戶需賠償人民幣3000元。
事情發生在2016年11月11日的上午,遂寧市李女士正推着嬰兒車帶着自己不滿周歲的女兒回家。經過遂寧油坊中街105號門面人行道時,突然一個鐵球從天而降,剛好就落在嬰兒車裡面。嬰兒被鐵球砸中後滿臉是血,當場就失去知覺,沒有哭聲,昏迷不醒。隨後,嬰兒被送往遂寧市中心醫院接受治療,最終於當天晚上8時許因搶救無效不幸離世。
據網易新聞報道,李女士夫妻2004年結婚,直到2015年11月18日才生下了可愛的女兒。事發的2016年,周先生44歲,妻子李女士41歲,本來還有7天女兒就滿周歲,而天降禍事讓夫妻倆天都塌下來了。事發後,李女士一家在事發地多次尋找鐵球從何處掉下,他們也四處懇求知情人告知線索,希望能找到鐵球的主人,給孩子一個交代。但是,追查了近一個月,還是仍無任何線索。因為久久未能找到拋物者,李女士最終將該棟樓的所有住戶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鐵球砸中嬰兒致死所造成的損失。
今年8月24日,時隔近4年,該案終於宣判。因為該樓棟的所有業主包括底層門面的經營者,均有可能成為實施侵權行為的加害人。雖然作案人僅有1人,但法院認為以戶為單位對受害人分擔損失更為公平。這是一起過失致人傷害的偶然事件,只區分可能性的有無,不再區分可能性的大小。最終,原告主張的損失792488.48元,戶均分攤的金額、兼顧賠償能力等,最終法院酌情確定每戶賠償3000元。
近年來,中國高空墜物的現象時常發生,被譽為「頭頂上的炸彈」。
2019年6月22日,深圳南山一女子,被從天而降的槓鈴片砸得頭破血流。
2019年6月5日,在江蘇省崑山市新江南社區內,一塊200多斤的鋼化玻璃從牆上剝落 ,4歲男童被砸中身亡。
2019年1月21日,廣東一女子赴香港購物,在鬧市被玻璃窗砸中不治身亡。
2018年4月15日,廣東白雲區天降一條數十斤的大狗,把路過的一位行人砸成高位截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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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些血淋淋的案件不斷發生,但中國對高空拋物的管制仍不夠重視。目前對於高空拋物的案件也僅到民事追責,很多網友都呼籲,若想要遏止這樣的現象再次發生,不僅需要提高技術監管手段,還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進行窮盡式調查問責,這樣才能震懾類似的不文明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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