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說紛紜的香港警隊醜聞 – 蔡展鵬事件

2021年5月11日晚上,有人向多間香港新聞機構告密,內容如下:

警方在早前一次掃黃行動發現,身為警方國安處處長的蔡展鵬,是無牌按摩院(骨場)的其中一名顧客,現正休假接受調查。 

結果,事件經廣泛報道後,全城熱議,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警方只承認事件,但拒絕透露更多資料。 

這是香港警隊醜聞嗎?絕對是,毋庸置疑!為什麼? 

第一,事件是因為有人告密,才被揭發;否則,必定無人知。 

第二,公務員休假,《政府電話簿(https://tel.directory.gov.hk/)》定必註明,但蔡展鵬例外,直至今天,《政府電話簿》尚未顯示蔡展鵬是在休假中,不知情者,必定以為蔡展鵬仍然正常上班,無可能知道他不在、休假中、甚至是已經被停職!沒可能得知,必定是警方要求《政府電話簿》切勿顯示,證明警方不但無意公布事件,而且有意繼續隱瞞,無限期隱瞞! 

第三,其實警方已經成功把事件隱瞞個半月,沒理由突然放棄保密,更加沒理由突然180度掉頭,大改變,由保密變為「開誠布公」,因為醜聞始終是醜聞,誰會願意自揭醜聞呢?必定「臭屎密冚」,瞞得多久就多久! 

第四,如果我是特區政府,我一定會想盡辦法、千方百計,說出一些對蔡展鵬有利的事實,說出一些對香港警務處有利的事實,例如:

01) 警方該次行動,只是查牌,別無其他。

02) 行動不是打擊賣淫,也不是打擊任何與色情有關的交易(掃黃)。.

03) 行動沒有派出假扮顧客和嫖客的臥底探員(放蛇)。

04) 行動是例行公事,並非因為收到線報、投訴或舉報。

05) 行動沒有發現任何違規行為。

06) 行動沒有發現任何犯法行為。

07) 行動沒有拘捕任何人。

然而,現在特區政府和警務處,卻選擇隻字不提,相信上述各點都不是事實! 

第五,所以,即是,事實是:行動並非只為查牌,目的是「掃黃」和處理投訴與舉報,有「放蛇」,有發現違規行為,有發現犯法行為,有人被捕,包括蔡展鵬本人。 

雖然事實已經擺在眼前,但是,仍然有不少保皇黨和建制派,搶先跳出來,在毫不知情和毫無根據的情況下,為醜聞平反,為醜聞降溫。有人匿名撰文,表明蔡展鵬勤奮工作,已經犧牲健康,已經百病纏身,光顧「骨場」,只是為了治療腰痛,對他被捕,深表冤枉與同情。謝偉俊議員認為事件較紅燈過馬路還要輕微,葉劉淑儀議員呼籲大家不要未審先判。筆者認為,這群建制派,這群保皇黨,只會弄巧反拙,只會幫倒忙,因為事實勝於雄辯,毫無事實和根據地死撐,只會越描越黑,當有更多事實暴光後,蔡展鵬只會死得更慘。

其實蔡展鵬已經是不幸中之大幸!眾所周知,如果相同情況發生在國內,即是蔡展鵬在國內光顧「骨場」期間,遇上公安查牌被捕,必定會被行政拘留三至三十天不等,視乎你願意付多少賄款而定。現在只是在香港被捕,警隊又是他的自己人,加上身份特殊,必定有不少人願意包庇和保護,脫罪的機會很大。又何需建制派和保皇黨操心! 

脫罪還脫罪,然而,筆者認為,有兩條罪,蔡展鵬是很難脫的: 

第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根據熟悉香港按摩業運作的知情人士透露,礙於發牌制度異常繁複兼嚴苛,真正有牌經營的按摩院不到3%,這個不只是經營者熟悉的事實,經常光顧的熟客也是知悉的,難道因為「腰痛」要經常光顧的蔡展鵬,就毫不知情嗎?而且主管情報科多年,難道他就不知道,市面上有97%的按摩店,都是無牌經營的嗎?難道他就不知道,他光顧的按摩店,有非常大的機率,是無牌經營的嗎?為什麼他不弄清楚才光顧?不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是什麼? 

第二,「違反公務員宣誓罪」。公務員的誓言是:「擁護《基本法》,效忠中國香港,盡忠職守,對香港政府負責。」就算前兩句,蔡展鵬沒有違反,後兩句他已經違反了。根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所言,違反公務員守則就已經可以被視為沒有「盡忠職守」和沒有「對香港政府負責」,更何況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所以,很明顯,蔡展鵬已經違反了他的公務員誓言。 

曾經是警務處處長(一哥)接班人大熱的蔡展鵬,如今不但「百病纏身」,而且還「百罪纏身」,雖然中共未必真的想他死,但他是否真的能夠逃過大難,仍然是未知之數;所以,筆者奉勸各位盲目愛國者、各位「藍絲」們,不要「跟車太貼」,免得車毀人亡,咎由自取。

後事如何,惟有拭目以待!謝謝!

 (本文為作者投稿,不代表看傳媒新聞網立場。作者為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兼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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