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好心辦了壞事

近日,國家郵政局傳出重磅消息,備受關注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 

其中,對快遞行業末端投遞服務規範進行了明確: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遞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情節嚴重的,最高可罰3萬元。 

國家郵政局的這一規定,本意似乎不壞。眼下在一些快遞企業的服務中,因為快遞小哥不能送貨上門,不經用戶同意把快遞放在智能快遞箱、快遞服務站,導致大量爭議的出現。 

不過,我擔心,該規定很可能會好心辦了壞事。 

快遞送貨上門真的那麼重要嗎?有人可能認為這個服務是必須的,但也有人覺得,放快遞櫃、代收點,也可以接受,甚至更方便一些。 

通過嚴刑峻法,強制快遞小哥必須事先徵求同意,再選擇投遞方式,當然有助於幫消費者爭取「送貨上門」的權利,不過,這恐怕也讓企業,讓快遞小哥們不堪重負。 

事實上,大家也知道,快遞是一個苦逼行業,快遞小哥現在送一單才掙幾毛錢。作為消費者,想用幾毛錢就買到送貨上門的服務,根本不現實。 

如果大家都說要送貨上門,最終的結果是什麼呢? 

一來,快遞企業不得不提價了,以目前中國越來越貴的人力成本,要保障快遞送達上門,服務到家,目前的快遞收費標準,可能翻一倍都不夠。 

二來,快遞員花大量時間和用戶溝通,在小區里一家一家地跑,快遞運營效率將大幅度降低。現在一兩天送達的快遞,以後可能要三四天,三四天送達的快遞,可能要七八天。 

可見,一個看似為了消費者好的規定,最後消費者反而成了利益的受損者,不能不為交易成本的增加和交易效率的降低而買單。 

換句話說,通過行政手段,嚴禁未經許可的「送貨上門」,最終將帶來企業和消費者的雙輸。 

唯一受益的,只能是各地方的郵電管理部門,因為他們手中以後多了一個罰款權,可以打着保護消費者的名義,動輒對企業進行處罰了。 

中國的快遞行業發展到今天,問題當然不少,但要看到的是,在全世界範圍內,中國快遞行業的低收費和高效率,都是數一數二的。 

低收費和高效率的快遞業,大大降低了民眾的購物成本,也讓養活了許多中小企業, 創造了龐大的就業機會。 

這是讓國外羨慕不已的事。 

我在網絡上,經常看到一些海外華人吐槽當地快遞服務太糟心,懷念在國內的購物的美好時光。 

智能快遞箱、快遞服務站等事物,是市場的智慧和創造,使得在人力成本飛速增長的當下,消費者還可繼續獲得低廉的快遞服務,哪怕買個一兩塊錢的東西,都能夠包郵。 

這樣來之不易的競爭優勢,理當去小心呵護。在行業的治理上,既要重視消費者保護,也要對企業和從業者有一份同理心。 

絕不能通過行政手段,對市場機制過多干涉,乃至自廢武功。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魚眼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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