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組織列黎智英為宗教良心犯 呼籲港府釋放民主人士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CIRF)16日發聲明,表示會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列入(Religious Prisoners of Conscience)名單,委員會要求中方釋放黎智英及其他因爭取人權、民主及宗教自由而被拘禁的人士。 

委員會聲明指,香港警察於今年8月10日和12月2日先後多次以涉嫌欺詐和違反港區國安法拘捕黎智英,為至今遭該法起訴的最知名人物。委員會形容,黎智英是因參與政治活動,且公開批評中國政府侵犯人權及宗教自由,而被中國及香港政府盯上。 

委員會主席穆爾(Johnnie Moore)表示,中國必須立刻釋放黎智英,以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成員周庭和其他為民主、人權及宗教自由而被囚的人。他又稱,會聲援其他遭遇相近的人,認為一個強大和有自信的國家不會害怕公民的批評,而中國惡劣的人權和宗教自由記錄完全不符其民族志氣,促請世人團結反對中國的殘暴行為。 

委員會聲明中介紹黎智英時,指他12歲從中國逃到香港,擁有英國國籍的他仍選擇留在香港,反對中國共產黨蠶食香港自由,亦公開為其天主教信仰發聲,為中國的天主教會爭取信仰自由,並關注香港未來的宗教自由。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屬聯邦政府旗下,由國會授權成立,以獨立及跨黨派模式運作,監察海外的宗教自由情況,並向國務院和總統提供外交政策建議。

香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受訪認為,黎智英被列入宗教良心犯名單,反映美國刻意以高調和具體行動聲援黎智英,並將對香港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關注,擴大至宗教自由的問題,冀引起更多範疇人士關注香港的人權問題,不排除日後有跟進行動,其他國家亦可能會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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