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作為隱喻:52歲男人最後的聲音

貴州安順公交車特大事故,官方通報出爐了。這份通報值得好好閱讀,它非常客觀、冷靜,但是也陳述了基本的事實和邏輯。 

結論很簡單,就和當初財新網的報道一樣,52歲的司機張某鋼,是承租房被強制拆遷後,產生了厭世情緒,故意把公交車開進湖中,造成21人死亡(包括他本人)。 

通俗一點說,就是我們常說的「蓄意報復社會」,有些媒體在轉述官方通報的時候,也使用了這樣的標題。使用官方通報的語言,就是「針對不特定人群實施的危害公共安全個人極端犯罪」。 

為張某鋼所作的任何辯護都是不對的,這種行為絕對不值得原諒。當我們這麼想的時候,有一個潛在的看法,就是如果張某鋼的行為,針對的是「特定人群」,比如,拆遷隊,街道辦,似乎更讓人同情一些? 

為他辯護是沒必要的,但是想辦法去理解他的處境,卻是必須的,因為處在這種絕境中的人,絕不止一個。對一個社會來說,如何避免讓人陷入徹底的絕望,是相當重要的課題,否則,選擇這種極端方式的人只會越來越多,整個社會就會像那輛公交車一樣,看上去「正常行駛」,卻隨時有危險的可能。 

就這場具體的悲劇而言,「社會」挽回這個絕望的中年男人,可能有三次機會:如果拆遷沒有那麼「果斷有力」,給他留幾天時間,讓他進去看一看,收拾一下(財新報道曾有細節,張某鋼趕到現場,想進去被攔住了);如果他打政務熱線,得到的回覆再有溫度一些;或者當他打電話給女友的時候,女友能夠真正意識到問題所在,對他有一些恰當的鼓勵並迅速找到他安撫——或許就能避免悲劇的發生。 

當然,這些都是假設。他所感受到的世界或者「社會」,並沒有表現出挽回的意思。 

這樣,張某鋼最後的行為,就是一種絕望的表達。官方調查也承認這一點,稱他「為製造影響」。一個人決定這樣做的時候,肯定知道自己也會死。連自己的死都不怕,還要什麼「影響「?這是歲月靜好的人們所不能理解的。但是,這也正是張某鋼「最後的鬥爭」,他想通過這種行為,來反抗社會或者命運加在自己身上的巨大不公。那種「不正義」的限度,超過了自己生命的承受力。 

但是,媒體用「報復社會」來形容這種行為,並不恰當。「社會」是什麼?如果我們把社會理解成政府和個人之間「地帶」,那在張某鋼案件中,社會也是無辜的。 

導致張某鋼「厭世」念頭的事情有很多,個人層面,離異,身後困難,看不到希望,甚至所為的中年危機,都是因素;政府方面,拆遷(為了加快發展),沒有領取賠償金(40平米7萬多塊,張某鋼認為太少),申請公租房被拒(政府理由可能也正當)——在他房子被推到那一刻,也就徹底推倒了他的人生。 

在這個過程中,「社會」恰恰是缺席的。有沒有團體能夠關心他?有沒有人可以給他安慰和希望?有沒有機構可以幫他維權?我們都看不到。「報復社會」,這個被報復的對象,恰恰是缺席的。 

在政府(公權力)和個人之間,就是廣闊的「社會」,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這個空間是被大大壓縮了。最終,公權力直接面對個人,當然擁有碾壓對方的實力。而作為「萎悴的個體」,到哪裡去尋求客觀、理性的道路呢?最終他只能通過自己的死亡「製造影響」。 

社會由無數個個體、社會組織和團體來組成。當個體聲音得到聲張,社會就能獲得發育,反之,社會萎靡,個人最終也會失去最後的牽掛。但是我們看到的現實是,不但「中間地帶」(社會)日益萎縮,而個體似乎也在崇尚一種碾壓的狼性文化。 

這種冷漠,有時候以一種進步的面目出現。昨天看到一篇文章,說「連x訊員工都開始逃離深圳了」,控訴的是深圳的高房價。後面的網友評論有一條非常經典:「是你自己的進步慢了,趕不上深圳的進步速度……」 

這是相當可怕的觀念。如果某訊的員工都趕不上,張某鋼就更趕不上。當一個人無論如何都趕不上的時候,他就可能「製造影響」,逼迫你們回過身來。如果那個「社會」真的存在,它就像一輛公交車一樣。你坐在前排,或者更好的靠窗座位,確實相當進步優越,但是終究還在車上。

(原文轉自微信公眾號,截至發稿時已經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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