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領地通過新法 10歲兒童犯罪可判刑10年

北領地行政區議會10月18日通過了一項新法律,降低刑事責任年齡,10歲兒童犯罪可能會面臨高達10年的監禁。

北領地行政區是澳洲第一個將刑事責任年齡提高到12歲的司法管轄區。新上任的鄉村自由黨(CLP)政府迅速採取行動,將刑事責任年齡恢復到了10歲。

議會通過了對青少年刑事犯罪條款的三項修訂,包括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對駕車衝撞搶劫(Ram raiding)和在社交媒體上炫耀犯罪行為(Boast-and-post)的制裁,10歲兒童犯上述罪行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

北領地行政區首長Lia Finocchiaro表示,工黨提高了刑事責任年齡,使10歲和11歲的孩子不再需要為其犯罪行為負責,但卻沒有制定任何計劃來應對。

新法律引發爭議,經過澳洲和國際專家的仔細審查,最終以17票對7票在議會獲得通過。

鄉村自由黨特別呼籲有必要將年輕人駕車衝撞搶劫定為刑事犯罪。教育廳長Jo Hersey說,年輕人開車衝進商家的行為對社區裡的任何人都不「公平」。「駕駛這些偷來的車輛衝撞搶劫給企業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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