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慶男子張波和婚內出軌對象葉誠塵合謀從15樓摔死張波一對未滿3歲的親生兒女,兩人因犯故意殺人罪,在一審時被判死刑。兩人不服,提起上訴。4月6日,二審開庭,張波突然翻供稱孩子是意外跌落。小三葉誠塵則稱自己有精神病,並指稱,兩人在微信中「合謀殺死兩個小孩」的言論只是兩人衝動的商討,並沒有想去實施。
2020年11月2日,重慶市南岸區騰龍大道50號錦江華府小區發生兩名幼童墜樓事件。警方偵查後發現,兩個孩子不是意外墜樓,而是被他們的父親張波和女友葉誠塵共同謀劃殺害。案發當天,張波親手將2歲的女兒和1歲的兒子從15樓的家中拋下。由於案件性質極其惡劣,引發社會關注。
2021年12月28日,重慶市五中院一審宣判張波、葉誠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張波、葉誠塵不服並提起上訴,2023年4月6日二審開庭。在庭上,張波翻供稱,兩個孩子並不是他摔下樓的,而是「意外」。
據香港01報導,二審的旁聽人員薛嘯(化名)講述了庭審的整個過程。他稱,在一審時對指控的基本事實和罪名並無異議的張波,在二審時竟然翻供了。張波表示:「孩子墜樓是意外,不是他摔下去的。」
張波和葉誠塵的辯護人都稱,倆人是因為警方逼供誘供才作出「有罪供述」。對於張波、葉誠塵辯護人的說法,公訴方當庭出示公安機關偵查階段的同步錄音錄像予以駁斥。
葉誠塵稱,警方恢復的微信聊天記錄中的殺害兩個小孩的共謀內容,只是兩人衝動的商討,並沒有想去實施,同時稱自己有精神疾病。
對於兩人的翻供及辯護人的辯解,出庭檢察官用一組組證據、影片予以駁斥。
一審判決書中有提到關於「張波抱住兩個小孩雙腿,將兩個小孩同時從飄窗處扔下樓」的供述,與飄窗窗台上有張波的赤足足印、飄窗下側窗框邊緣有孩子的掌紋痕跡、墜樓現場有孩子的血跡、及被害人是高墜身亡的《現場勘查筆錄》《鑑定書》等相互印證。
在庭審過程中,張波、葉誠塵說的最多的是「記不住了」。在被告人最後陳述階段,翻供的張波向兩個死去的孩子表示懺悔,也向前妻、孩子的生母陳美霖及其父母表示歉意。他還稱自己已經立了遺囑,如果真的被判死刑,他決定將自己的器官捐獻。
葉誠塵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情緒比較激動,並無悔罪表現。在最後陳述時,葉誠塵表示,案發時自己不在現場,最多是從犯,並強調她有精神病,希望法院判刑時能對她酌情考慮。另外,葉誠塵還在庭上表示自己在交往初期是被張波欺騙的,還稱自己被張波強姦。
歷時13個小時,重慶市高院在4月6日22時30分宣布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上訴案(重慶姐弟墮亡案)休庭,稱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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