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反送中示威者遭重判 4年3個月起跳

香港5日有4名「反送中」運動示威者被重判入獄,他們於前年10月1日在荃灣參加示威,被區域法院判刑4年3個月至4年8個月不等。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2019年10月1日中國「國慶」當天,荃灣有「反送中」示威,期間警方拘捕了3男1女,其後被法院裁定暴動及縱火等罪名成立。

4名被告的年齡從20至39歲,兩人報稱是清潔工及程式設計師,另外兩人報稱是學生。

法官判刑時指出,當天有100至200名示威者聚集,與警方對峙和衝突至少20分鐘,猶如「小型戰爭」。 

據報導,法官稱示威者連示威目的都不清楚,卻因人數眾多而不受管制,甚至受到某些市民的支持及默許。 

一名「反送中」支持者於2019年7月在一次示威中咬斷一名警員的手指,4月15日被法院重判入獄5年6個月。 

頭條日報此前引述保安局的資料指出,從2019年6月9日至今年2月28日,警方在「反送中」事件中拘捕了1萬242人,其中2521人已經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720人被控暴動罪。 

遭起訴的被告中,有883人須承擔法律後果、50人獲撤銷控罪、186人在審訊後被判無罪釋放,其餘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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