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小民被控貪污近十八億 成貪腐「之最」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案8月11日在天津第二中院開庭,賴小民被控受賄將近十八億元人民幣。這筆巨額的貪腐數字立即引發外界關注。那麼,到底是什麼「成就」了賴小民的腐敗? 

賴小民被控於2008年至2018年期間,利用擔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主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黨委副書記、總裁,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華融湘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兼)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88億餘元。 

賴小民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案件擇期宣判。 

據台灣中央社統計,這一數字打破了已宣判中國官員貪污金額紀錄。 

蘇州中學前教師潘露在接受本台記者採訪時,對這17.88億餘元人民幣作出了形象化的描述。 

「如果我們把這筆錢換成一百元一張的大鈔,它總共重二十噸,用十噸的卡車可以裝兩車,用五噸的卡車可以裝四車。如果是用房子去放這筆贓款的話,那一個一百平米的房子是不夠大的,要一個別墅專門放這筆錢。」

賴小民承包兩項貪腐「之最」? 

值得注意的是,賴小民案的貪腐「成就」不僅此而已。 

財新網報道說,賴小民案有「三個一百」,其中包括一百多套房、一百多個關係人、一百多位情人。除此之外,辦案人員曾在賴小民的住所搜出2.7億元人民幣現金,刷新中國貪污人員被搜出最多現金紀錄。 

中國官方媒體央視網今年一月播出的反腐節目「國家監察」第二集「全面監督」,就披露了相關細節,提到賴小民為了逃避調查,都是要求行賄人用現金交付,收錢後會自行開車來到藏匿贓款的房屋,親手放到保險柜里。他和一些關係密切的知情人之間,說到這處房子都是用暗語,管它叫做「超市」。 

潘露認為,目前公布的賴小民貪腐案的內容並不稀奇。他告訴記者,對比起中國紅色家族的貪污數量,賴小民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我們知道像中共常委級別家族的貪污數量都是達到天文數字的,賴曉明不過是被體制拿出來祭旗了,來證明共產黨是有反腐能力的。我們千萬不要認為賴小民被反腐就體現出中共中央的大刀闊斧。」 

旅美學者吳祚來分析說,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一切的體制下,形成了腐敗與經濟發展相互促進的現象。 

「當國家需要有人投資去帶動經濟發展的時候,地方政府為了發展利益不斷向中央、各個部委進行公關。這些錢有些是明碼標價的,有些就是潛規則要直接送的。如果沒有腐敗的激勵,官員就會沒有動力。」 

賴小民案體現中國體制弊端? 

據了解,賴小民還在央視的節目中說過一段引人深思的話:「黨委書記、董事長、法人都是我一個人挑,紀委書記都還是自己黨委下面管,他哪有多少權威啊?紀委書記是我的黨委委員,我的部下,他很難監督我,說句實話。」賴小民的言下之意似乎將自己的貪腐行為歸咎於中國的官僚體制。 

吳祚來表示,賴小民這番話暴露出中國共產黨封建統治制度的核心。 

「(中國的體制是)建立在一群擁有共同『信仰』,都是共產黨人的基礎上。(官員)用自己的人,讓他們(對黨內)進行維穩。設置紀委不是為了監督這個市委書記或者他的上級,而是為了監督下面的官員,保持一個威懾,是有象徵性的意義,所以這種體制必然會造成團隊的腐敗。」 

潘露也形容在一黨專制下談監察是緣木求魚的事情。他還戲言賴小民「不是特殊材料製成的優秀共產黨員」,認為只要身在其位,都會貪污,因此必須實現司法獨立、新聞自由、民主選舉,才能避免中國這種制度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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