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將於11月舉行地方選舉,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7月上旬被人檢舉其台大論文涉抄襲。台大調查後於8月9日(周二)宣布林智堅抄襲余正煌的論文,決定撤銷其台大國發所碩士學位及論文。
台大9日突然宣布於11時召開記者會,說明林智堅論文涉抄襲一案審定進度。先前被林智堅批「未審先判」的社科院院長、負責調查的台大學術倫理審定會召集人蘇宏達出席說明,另有台大主秘王根樹、台大教務長丁詩同出席。
台大教務長丁詩同表示,審定書報告清楚指出,論文中有許多嚴重抄襲,重要的摘要、第一章、第四章、及論等,都有大量抄襲,不符合學術倫理要求。
丁詩同指出,根據林智堅及余正煌的書面及現場說明,最終議決余正煌並無抄襲,而是林智堅抄襲餘生論文,委員會決定撤銷林生碩士學位,教務處也核定撤銷林生論文。
審定會召集人蘇宏達說明審定過程,強調抄襲「醜聞」靠專家團逐段比對,三次邀請林智堅出面說明、陳明通三次、余正煌兩次,但最終僅餘來過一次,「這也是重要搜證過程,最後針對所有抄襲認定都是不具名投票、嚴謹完成審定,認定林智堅論文大量抄襲應撤學位。」
記者會開始前,台大校長管中閔表示,這次碩士論文抄襲案引發社會議論,強調「台大深信沒有學術倫理,就沒有學術名譽,所以台大會堅持倫理與誠信標準,維護近百年名譽,請社會大眾要信任台大,處理學術事務能力,尊重台大專業判斷。」
台大也表明,審定內容及過程不公開,林生若不服裁定,後續可向教育部提出申訴。
林智堅律師團4點聲明
林智堅9日下午與競選總幹事鄭運鵬、律師黃帝穎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提出四點聲明:
一、台大學術倫理審定會召集人蘇宏達未依法迴避,致無法確保學倫會組織及處理程序之公正客觀。
二、學倫會審定違反行政程序法第9條規定客觀義務。
三、學倫會曲解保密規定,無異黑箱作業,既漠視當事人權益,又欠缺有效監督機制擔保,有失公正。
四、學倫會之組織與程序公正客觀有疑,卻有撤銷學位之權限,違反比例原則。
若被台大學倫調查 陳明通稱將完整說明
外界關心林智堅的指導教授、國安局長陳明通是否也應負違反學術倫理責任,台大表示,的確有接到有關陳明通的檢舉,校方會依照學術倫理相對應辦法做後續的調查審定。
中央社報導,陳明通透過友人轉述,若台大針對他啟動學倫調查,他將進行完整說明。至於林智堅及余正煌兩位學生論文的完整脈絡,他之前已經完整說明,請各界明察全貌。
余正煌要提告林智堅及誹謗的酸民
被台大認定沒有抄襲的余正煌,其律師9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余正煌對於台大認定他沒有抄襲深表欣慰,清白不證自明,並表示將對林智堅提告妨害名譽及侵害著作權兩個訴訟,也將對誹謗的酸民搜證提告。
國民黨議員王鴻薇:林退出桃園市長選舉、蔡英文道歉
揭露林智堅論文抄襲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透過媒體群組發布影片表示,林應退出桃園市長選舉,偏袒林的桃園市長鄭文燦也應退出政壇,提名林的總統、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則應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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