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美國時間星期三,德州訴訟賓州等四個州違憲的案子距離被告方需要作出回應的時間已經不到一天了(美國時間周四下午2點)。截止現在,已經有超過10個州跟進德州,加入了這起訴訟。
這是聯邦最高法院的案子,並且已經把相關的案子都已經做了合併處理,川普法律團隊不需要再一個一個州的周旋,直接都在最高法院做併案處理。最高法院的裁決即是終審判決。
簡單分析一下這個案子可能的幾種結局:
1、判決被告州超時選票和超時計票無效 以12月4日凌晨0點為時間點,該時間點之後到的選票和計票無效,這樣到截止時間計算,川普勝。
2、判決4個州的選舉因為違憲而無效作廢。這樣的話4個州的選舉人票川普和拜登誰都拿不到,出現誰都拿不夠270張票的局面。這樣的話就需要引用憲法第十二修正案,一州一票選舉總統。50個州裡面至少有26個紅州,川普勝。不用擔心紅州會反水,因為相關法律規定,代表該州投票的人,紅州必須投共和黨,藍州必須投民主黨。
3、判決四州因為選舉違法無效或者存在舞弊情況由州議會決定選舉人團這是最高法院在表面上最大限度兩黨都不得罪或者少得罪的方案,即把皮球踢回去州裡面,讓州裡面按照相關法律,由州議會投票決定選舉人團。因為雖然共和黨在四個州都是議會多數黨,但是畢竟共和黨也不是鐵板一塊,共和黨里反川普的人也不少,民主黨還有運作的機會。但是不出意外的話,州議會應該還是會做出對川普有利的決定。
4、判決證據不足,駁回原告方的訴訟如果德州等州的訴訟被駁回或者判負,則川普通過最高法翻盤的希望基本上就破滅了。
以上四種結果,個人看法最有可能的是第三種。從最高法的角度,誰拉的屎誰擦,四個州的州長和州政府沒有經過立法機構(議會),擅自決定更改大選規則,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腳的。當然,這裡有州立法機構的失職甚至是縱容,現在出了問題,最應該出來收拾殘局和承擔責任的就是州立法機構。所以,最高法把這個燙手的山芋丟回給各州立法機構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當然,相關的州長和州政府肯定會說,為什麼事前不提出異議和制止,現在反而來搞事情?這是州內部的事情,就不關最高法的事情了,最高法只是釐清責任,指出一個解決問題的途徑和辦法,至於怎麼解決,解決的怎麼樣,就不關他們的事了。畢竟,法官雖然分保守派和自由派,但是法官是代表國家的,不是代表黨派利益的,和誰任命的無關。不管怎麼看,這種判決結果對於聯邦最高法院本身是最有利的。
接下來是第一和第二種,最後是第四種。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本次大選已經讓美國社會出現了嚴重的撕裂,並且大規模郵寄選票已經造成了嚴重的混亂,四場聽證會上也有大量的證人證言證據出現直指選舉可能存在大規模舞弊,任何人,都無法不正視這一現實問題。川普支持者們已經在全國範圍內發起了多次大規模集會,本周六據說在華盛頓DC又要舉行大規模的挺川大遊行。最高院的法官們不可能完全無視民意。而且,在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中保守派占多數。所以,前三種判決的可能性很大。
那麼,萬一呢?萬一出現了第四種判決怎麼辦?如果真的出現了第四種判決,那麼大選就可能會滑向最壞的結果,如果川普還不認輸,就只能向林肯學習,採取雷霆手段了,那麼,美國就危險了,世界,也危險了。
(全文轉自夏小強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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