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傳媒11日報道,今年稍早台灣海關與警局查獲一宗重大跨國毒品走私案件,24歲陳姓香港青年與一名62歲泰國婦人,涉嫌利用由曼谷到台灣轉機回香港時販運毒品,執法人員在二人的託運行李中發現共重45.304公斤的大麻,市值初估逾新台幣9,000萬元,桃園地方檢察署經過近5個月調查偵辦,於11日宣布破案。
報道指姓陳香港青年為「香港航空公司」地勤人員,他稱受不明身份的男性友人邀請免費招待前往泰國旅遊,條件是在回程香港時需允許同行友人使用其行李額度,沒想到行李里竟是塞滿大麻。他及泰國婦人現已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在台灣,大麻被列為二級毒品。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分級是依據其成癮性、濫用風險以及對個人和社會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來定義的,二級毒品則是指具有中等程度成癮性,且對社會造成相當危害的毒品。
根據該條例,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罰款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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