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案」不設陪審團 黎智英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遭指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14日)在高院進行審前覆核,還押近2年的黎智英擬就本案不設陪審團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法庭上表示,會以案件由3名「指定法官」審理及不設陪審團為由,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法官杜麗冰質疑辯方早知本案不設陪審團,為何現時才提出申請。辯方就此向法官致歉,並解釋指,需時搜集資料和證據。

法庭最後安排於開審首日(12月1日)處理「永久終止聆訊」的申請,並要求辯方最遲周五(18日)存檔陳詞,控方則須於28日前存檔回應陳詞。

彭耀鴻在庭上提及,本案罪行關鍵元素之一在於煽動性字句,但控方未指明哪些字句構成煽動。法官杜麗冰對此回應稱,留待至控方提交開案陳詞後處理。

代表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3間涉案公司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表示,無意加入黎智英一方提出的終止聆訊申請,並將繼續與控方商討承認事實。

控方在庭上表示,仍未與辯方就承認事實達成共識,會努力與辯方商討,若未能達成共識,透露或許最少要傳召20多名證人出庭作供。

全案暫定有6名污點證人

控方另透露,全案暫定有6名污點證人,包括:已停運的《蘋果日報》前員工、市民證人,部分人正在還押,其中一人為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並為他申請使用特別證人通道。

周達權早前曾以控方特赦證人身分,於壹傳媒「違反租契」欺詐案中作證,並獲免予起訴。控方當時表示,周達權會在蘋果案中作供。

其他的污點證人,過去有傳包括「12港人案」之一的李宇軒,他與另一名正被還押的陳梓華,早前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李宇軒的供詞稱,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為幕後主腦,提供資金及海外人脈,安排兩人遊說外國政府制裁香港官員。兩人暫定明年1月12日再提訊。 

本案早前分拆兩案處理,首案涉及被告黎智英及另外3間公司,案件12月1日開審,審訊期30天;另案涉及6名被告: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筆名「盧峰」的前主筆馮偉光,及筆名「李平」的前主筆楊清奇,他們將於11月22日在高等法院答辯,眾人早前表示擬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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