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東興通告確診者偷渡可判死刑 引發質疑後刪文

6月2日,廣西邊境城市東興(與越南接壤)當局發布通告稱,如果發現新冠病毒確診者偷越邊境或組織確診者偷渡,危害公共安全,最高可判死刑。通告發布後,引發巨大爭議,在輿論的壓力下,該通告被刪除。

據星島日報報導,6月2日,廣西邊境城市東興紀委監委、公安局、海關緝私分局聯合發布通告,為有效阻斷新冠病毒疫情移入,對走私、偷渡等犯罪行為給予最嚴厲的打擊。

通告中明確表示:「凡是新冠肺炎確診者、病原攜帶者走私、偷越國(邊)境,或明知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病原攜帶者仍予以組織、運送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事後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攜帶者的,一律按照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與其他罪名數罪併罰,最高判處死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通告引發網友爭論,雖有網友表示贊同,認為應該重罰。但更多網友對於通告中的「確診者偷越邊境,或組織確診者偷渡,危害公共安全的,最高可判處死刑,即日起執行」等表示出強烈的反感,質疑地方政府沒有權利制定死刑標準。

有網友直言:「四平剛拘留,這邊就死刑了。看來離真正的生命清零真的不遠了」。

有網友認為地方沒有這樣量刑的權利,「死刑如此兒戲,偷渡確診者的確不對,但誰能有權力判死刑?」

有網友直言:「現在才知道,清零的最終目的不是病毒而是人!」

在民眾的巨大質疑聲中,東興當局官方微信公眾號(包括「廣西東興」、「防城港發布」等)刪除了相關通告。

其實東興市地方政府的遭遇並非首例,吉林省四平當局也曾發生過類似事件。前幾天,四平市當局發布通告稱,若兩次以上不參加核酸檢測者,將被拘留10天。該通告引發網友炮轟,在輿論的壓力下,當局撤下相關通報。

對此,有律師表示,兩次以上不參加核酸檢測,將被拘留10天的說法沒有法律依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違反了《立法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等規定。

該律師還稱,若真的有人被拘留、罰款,可申請行政複議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據陸媒報導,東興市是中國廣西省的邊境城市,與越南接壤。自今年2月起,東興市就處於封控狀態,直到5月底才逐漸解封,是被封城影響最為嚴重的邊境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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