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15.8萬賣子後遊山玩水 沒有愧疚還大肆炫耀

古時災荒,有易子而食的人倫慘劇,今有男子鬻兒尋樂。浙江謝某因缺錢將兩歲半的兒子以15.8萬元賣給黃某。隨後,謝某帶着現任妻子到處揮霍,一路遊玩。目前,犯罪嫌疑人謝某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據搜狐新聞報道,4月17日,家住浙江湖州市吳興區埭溪鎮的小林來到埭溪派出所求助,稱自己兩周歲半的侄子佳佳被其親生父親帶走後一直沒有回來,希望民警可以幫忙找回孩子。

4月24日晚,民警在江蘇省常熟市抓獲了嫌疑人謝某。謝某很快便交代了將親生兒子佳佳以15.8萬元的價格賣給黃某的犯罪事實。

據謝某交代,因為手頭沒錢,再加上近來和現任妻子經常吵架,謝某便萌生了將孩子賣掉換錢以緩解生活壓力的念頭。

據辦案民警了解,這已經不是謝某第一次將孩子送走,早在10年前,謝某和前妻曾有過兩個女兒,因為當時夫妻倆的條件過於困窘,完全沒有能力撫養兩個女兒,在和妻子及其家人商量下,謝某便將兩個女兒委託給了其他人撫養。

據悉,謝某收到賣孩子的大筆現金後,不僅沒有任何愧疚心理,還帶着現任妻子到處揮霍,一路從貴州省遊玩回到江蘇省。旅途中,謝某的自拍照喜笑顏開,他還將大筆現金的照片、視頻分享給親朋好友進行炫耀。

網友們紛紛對這種行為感到不恥和憤慨,有人說:「我家孩子兩歲半就很懂事了,父母心疼都來不及,這得落下嚴重心理陰影。」也有人很鐵不成鋼地表示:「或許這孩子被賣出去是相對不錯的歸宿,這種人哪裡配當爹。」

根據中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2018年中國公安機關立案的拐賣婦女、兒童刑事案件5397起,每天都有約15名婦女或兒童被拐賣。

2019年3月,廣西梧州破獲了一起「販賣嬰兒」案,鍾某、全某兩夫妻將孩子當作商品,從2013年到2018年期間,一共生了5名嬰兒(三男二女),竟全部拿出去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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