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捐錢」可以命令移民部長立法?

港人捐錢要小心!最近有人轉發了一則訊息給我,我認為有必要提醒在澳洲的香港人注意。內容如下:「自從反送中運動開始以來,澳港聯一直協助有需要的人申請政治庇護。根據律師的消息,我們得知一位在2020年3月逃亡到澳洲的申請者的庇護簽證申請被判無效,原因是同時持有香港特區和BNO護照。

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無法上訴,唯一的選擇是向移民部長尋求干預,並且必須在35天內提出申請,否則就需要離開澳洲。澳港聯於5月12日聯同許智峰、任建峰等人致函移民部長Andrew Giles請求協助,並向影子內政部長James Paterson和影子移民部長Dan Tehan提及了這個案件。同時,我們也向英國的大律師尋求了有關BNO護照的法律意見。

移民部長Andrew Giles的顧問回復澳港聯表示,這些個案已經轉交給負責顧問處理。影子移民部長Dan Tehan也回信表示願意提供協助。之後,相關律師告知澳港聯,移民部長Andrew Giles提交了一項移民法修訂草案,計劃刪除對多國籍申請人的限制。我們得知還有第二個因同樣原因被判定為無效申請的案例。

幸運的是,澳洲國會終於在6月21日通過了修正案,刪除了『禁止擁有兩個或以上國籍人士提交保護簽證申請』的規定。目前,律師正在準備為這兩個人重新申請簽證的可行途徑。對於自2019年後持有BNO護照並正在尋求政治庇護的香港人來說,這是一絲暫時的曙光。

澳港聯衷心感謝澳洲政府的迅速回應,也感謝Hong Kong Watch、許智峰和任建峰等人的支持。我們將繼續全力支援政治庇護個案。如果你或身邊的人需要協助,請透過Facebook Messenger或Telegram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提供所需支援。**鑑於律師費支出龐大,本會將於稍後日子公開財務報告,以釋公眾疑慮。澳港聯明白作為海外香港民主運動組織,需要對支持者負責並釐清捐款收入的運用。」

以上內容錯誤百出,誤導性強,筆者查閱了澳洲註冊團體組織的資料,確認澳港聯是一家在澳洲註冊的有限公司(4名股東)黑箱作業,而非以社團形式註冊。儘管他們以有限公司的形式註冊,但他們自稱為「主席」,誤導他人以為該公司是一個公共團體組織。實際上,他們的業務是以各種藉口收取「捐款」作為經濟來源。如果短訊內容所述為真,即他們有能力影響移民部長,為何不直接要求移民部長直接給予香港人永久居留身份呢?

此外,移民部長修改法律Section 91N / Section 36of Migration Act是在現任政府上任前承諾的一系列改革中的一個項目。在澳洲,所有法律修訂都需要時間,需要在政府部門內進行討論,由相關法律部門的律師起草修改條文,然後解釋修改的原因,這一過程最少需要數個月的時間。因此,根據澳港聯的短訊內容「5月12號去信移民部長,6月21號便通過」,這種立法過程是匪夷所思!有這樣的兒戲立法嗎?筆者從未見過這種事情。我明白這種行為往往是有目的的,目的就是欺騙不明真相的人,使人誤解他們對澳洲移民部門具有「影響力」,然後再開口要求捐款。

如果澳港聯是一個團體,他們應該合法地註冊為社團,並遵守相關登記和組織程序。這包括合法的會員登記和選舉委員會以及主席的選舉過程,而不僅僅是以誤導性的私人公司形式註冊。如果該團體接受捐款,應該設立信託帳戶並接受專業核數師的年度審計,而不僅僅將捐款收入自己的口袋。

此外,對於申請人道保護簽證的香港申請人,如果遇到移民官員判定他們的申請為「無效」,理由是根據移民法第91N條和第36條(3)(4)(5)(5A)的規定,申請人可以在28天內(而非35天)向移民部長提出申請,要求根據91Q條款進行干預。在過去(1999-2003),移民部長多次根據這一條款進行干預,最終使數百名來自東帝汶的難民獲得永久居留身分。另外申請人也可以上訴到法院(而非不可以上訴),如果澳港聯對移民部長具有影響力,他們完全可以要求移民部長根據特權干預,而無需通過國會的審批程序。

最後,對於香港人申請澳洲永久居留簽證,正確的途徑是尋求澳洲註冊的專業人士的協助來辦理申請,而不是依賴他人以為「捐款」就能替您辦事。無論在澳洲還是香港,都應該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處理事務。筆者在此提醒大家要警惕有些人利用澳洲人的同情心謀取個人利益,尤其是對於香港人來說,要小心不要成為利益的工具。如果香港人希望申請澳洲永久居留簽證,應該尋找合法註冊的專業人士來處理申請事務,並遵循正確的程序和要求。

最後,筆者對澳港聯提出以下問題:

(1)澳港聯是以公司形式註冊還是社團形式註冊?

(2)該團體有多少註冊會員?

會長/主席是如何選舉產生的?

(3)他們所收取的捐款是否存放在信託帳戶中?

(4)澳港聯並非註冊的移民代理,為何向港人提供簽證意見和服務?

以上是筆者對於澳港聯及相關議題的看法。我希望大家能保持警惕,選擇合法可靠的途徑處理移民事務,並謹慎對待捐款行為,以確保自身權益和合法性。更多詳情請參閱: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pfbid0dDitp3hxhDiszrXBrS81fgEsQx2cLxiFxVJxFF59auCKakSRNq2LDnDNM9o65w5El&id=100067936456626&mibextid=qC1gEa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Stanley Chan 澳洲移民及法律諮詢

澳洲移民代理註冊號碼 MARN: 0430097(Chan)

地址: Suite 805/South Tower,Level 8,1-5 Railway Street, Chatswood NSW 2067

電話:(02)9412 1780 /(02)9412 1574

手機: 0423 375 068

傳真:(02)9412 4976

E-mail: [email protected]

Web: stanleyimmiandlaw.com.au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