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你走到家門前,發現停了一輛沒見過的車,一個陌生男人翹着二郎腿坐在院子裡問:你找誰?
你是不是會覺得精神混亂,恍如仍在夢中, 以為自己穿越了?
墨爾本的一對老夫婦就親身經歷了這電影一般的情節。
據9號電視台A Crruent Affair節目報道,年過七十的Wallace夫婦在墨爾本東區有一處閒置的房產,十幾年沒有住過。
今年一月,夫婦倆心血來潮去看房時,卻發現房子被一個陌生人「霸占」了。
門鎖,信箱都煥然一新,院外還裝了安裝了閉路電視,上面貼着標籤,稱有24小時監控。
占有房子的是墨爾本Alfred Hospital的Ryan Smith醫生和他的妻子。
面對Wallace夫婦讓他離開的要求,Smith醫生堅持自己的房主身份,並表示「如果我以後收到任何威脅,無論是口頭還是其他形式,我都會將此事報告給警方」。
Wallace夫婦隨後尋求警方與當地市政的幫助,查清了房產所有權仍在Wallace夫人名下,並為大門換了新鎖。
然而事情到這還沒結束,沒過多久,鎖又被偷偷的換了。
Wallace夫婦無法,只能再次報警,但這一次調查沒有任何結果,Smith醫生既不在家,也不回復電話或郵件。
看到這,你可能會疑惑,醫生怎麼會堂而皇之霸占他人房產呢?這難道不違法嗎?
這就要從澳洲的一條「奇葩」法律說起了——逆權侵占(adverse possession) 。
逆權侵占,指的是房地產的非業主不經原業主同意,持續侵占土地超過一定的法定時限後,非業主即可獲得土地的所有權,無需付出任何代價。
這個概念最早源自於古羅馬法律,如果有人拾取他人遺失物品,兩年後無人認領則拾獲者可成為物主。後來這一法律被延伸到土地房屋所有權,被納入英美澳等一些國家的普通法。
在澳大利亞,不同的州對於逆權侵占的法定時限要求不同。新州, 昆州,西澳和塔州的期限為12年, 但在維州和南澳的期限為15年。北領地和首都地區則明文禁止這條法律。
在Wallace夫婦的案例中,侵占者Smith醫生去年9月才搬來,滿打滿算也不到一年,自然不符合逆權侵占的條件。
除了時限,占有者還需要滿足實際占有房產、連續使用、敵意占有、獨家占有及公開占有這幾個條件。
Smith醫生的占有行為,從表面上看,似乎已經滿足了其中第一、三、四、五個條件,然而,他的侵占被Wallace夫婦給打斷了。
其實,現實生活中,逆權侵占的成功案例並不多,少數成功的例子多是業主過世無繼承人或遺囑,侵占者也會承受輿論的壓力。
在此,小編提醒房主們有了新房不要閒置,即使不自住也儘量尋找可靠的租戶。作為合法業主,哪怕房產真的被人侵占了,也可以尋求警方幫助驅逐侵占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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