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奔美領館或更難被保護 援助港人團體呼籲別去

近期香港有多名抗爭者曾試圖向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未果。為此,多個在美國的港人組織與移民律師呼籲港人莫效仿,表示這只會使情況更加政治化,更難得到保護。

據美國之音報導,正在努力推動美國國會通過《2020年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案》(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 2020)的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表示,會盡力加強擴大現有法律基礎,協助有意到美國尋求政治庇護的香港抗爭者。

日前欲向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者中,較受矚目的是香港前獨派學生組織「學生動源」的前召集人鍾翰林,他於10月27日被香港當局逮捕。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對事件予以譴責,並要求立即將他釋放,還有多個港人組織舉辦網上研討會跟進,與會講者一致認為闖美國領館尋求庇護的做法不可取。

香港民主委員會創辦人朱牧民說,美國政府目前對於如何處理向使領館尋求庇護者沒有明確的政策規範,這種做法只會使領館與所在國被拖入僵局,進而演變成政治角力事件,使局勢變得更加困難與敏感。

美利堅大學前法律學院教授黃真希望香港的抗爭者不要自我美化幻想,不要以為自己在影片中演繹英雄角色。

可在香港或美國以外的國家地區向聯合國申請難民資格

黃真解釋,根據美國現行政策,香港抗爭者可以在香港以外及美國以外的國家地區,向當地的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申請難民資格,再轉介至美國政府審核處理,成功批准後前往美國永久定居。

她續指,若抗爭者已身在美國,持有有效簽證,或在入境美國時,均可提出申請政治庇護。美國政府批准予否的主要考慮因素之一,在於申請人或其家人是否受過死亡恐嚇、監視,其資產擁有、接受教育、就業及人生自由的權利是否受到傷害。不過,前提是要使美國政府相信,並證明自己是受政治迫害者。

但知名度低的抗爭者如何使美國政府相信其為真正的受政治迫害者?對此,黃真認為,即使抗爭者不是經常在前線與香港警方對抗,而現今已身在美國,未曾被拘捕控告,只要對美國政府提出相同處境的香港受害者個案,也有機會被接納。

她解釋:「在這種情況下,你需要引伸一些處境相同的人士,如你一樣的,他們在香港發生了什麼的情況,香港政府對他們做了些什麼,使他們受到傷害。」

《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正在等待美國眾議院全院通過,該法案將擴大對逃避政治迫害的香港居民的保護範圍,讓在指定期限內已置身美國境內的香港居民可以合法居留和獲得工作許可,亦將建立登記香港居民身份的程序,加速辦理在美港人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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