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理鹽水及礦泉水制疫苗 官方通報多起假疫苗案

中國近期出現多起製造並銷售假COVID-19疫苗、非法經營和走私疫苗等犯罪行為,最高檢察院要求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嚴厲打擊涉及COVID-19疫苗的犯罪活動,稱截至2021年2月10日,全國檢察機關共在21起案件中批准逮捕70名犯罪嫌疑人。

據搜狐網報導,最高檢察院日前發布了4起涉及COVID-19疫苗犯罪典型案例,包括用生理鹽水和礦泉水製造、銷售假疫苗、收錢攬客接種假疫苗、緊急接種及走私假疫苗。

最高檢察院稱,2020年8月,孔某、喬某通過互聯網找到COVID-19疫苗的針劑樣式和包裝樣式,隨後購買預灌封注射器,在酒店和租住的房屋內,用生理鹽水製造假COVID-19疫苗。為了製造更多的假疫苗,喬某還從老家帶來3位親朋幫忙造假。後因生理鹽水不足,喬某改用礦泉水代替。

孔某委託殷某等3人利用製圖技術、印刷技術和印製條件,設計並製作了「新冠肺炎滅活疫苗」標籤和包裝盒。

孔某對外宣稱,「從內部渠道拿到的正品疫苗」,將其銷售給王某等人,以致假疫苗流入社會。經查,孔某、喬某等人製造並銷售假疫苗約有5.8萬支,獲利約1800萬元(人民幣)。

另外幾起涉及疫苗的案例

收錢攬客:假疫苗流入社會後,犯罪嫌疑人除高價對外銷售外,還委託鄉村醫生林某在住處、汽車內為購買者接種。

緊急接種:犯罪嫌疑人高價安排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到醫院參與緊急接種計劃,還通過微信群對外發布廣告招攬客源,還偽造企業員工證明、出國務工證明和機票行程單等全套接種證明文件,以收取高額費用。

走私假疫苗:犯罪嫌疑人將假疫苗走私到境外。

最高檢也沒有提及注射假疫苗後,民眾的健康狀況及疫情後果。

曾代理過多起疫苗維權案件的唐律師16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說,中國問題疫苗已經出現很多次,但每一次發生後都草率處理,問題不但未得到真正堅決,而提出問題的人卻被封口。他說:「官方從來不解決人民提出的問題,而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民。過去一而再,再而三爆發類似於藥品安全、疫苗安全以及食品安全的問題。官方首先不是想辦法解決存在的問題,防止再次出現問題。而是首先能掩蓋住就掩蓋住。」

中國疫苗亂象多

近幾年,中國過期疫苗、假疫苗、毒疫苗事件頻發。

2007年,山西發生疫苗事故,近百名兒童在注射疫苗後致殘或死亡,此事件直至2010年才被媒體曝光。

2017年,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發現公司生產的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不符合規定。

2018年,中國國家藥監局發布通告說,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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