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8月20日報導,陝西省商南縣一名52歲男子方祿華,被羈押於看守所期間遭人毆打至重傷,頸部以下全部癱瘓。本沒有任何傷患的方祿華,在被羈押後,再次出現在家屬面前,就已完全變了樣。當時只見方祿華的額頭包裹著紗布,左臉有傷,鼻子則還在出血中。
方祿華的辯護人藺先生告訴記者,就在方祿華被打的前一天,他剛剛接到異地檢察院的電話,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一審判決,將退回補充偵查。第二天,方祿華就被打的不成人樣。
方祿華的辯護人藺先生表示:「喊他十幾聲,動都不帶動的」,藺先生又說:「我在醫院看到方祿華時,他已經一點知覺都沒有了。」
西安醫院的醫生則說方祿華的傷情嚴重,頸部以下全癱,有超過九成機會變成殘疾。藺先生又說,方祿華在接受手術後,情況雖有好轉,但「也只是眼睛能轉了轉,看看自己的家人」。
然而,公安給予的答覆卻是方祿華是「被人踹了一腳,滑倒摔的」。當方祿華的兒子方明(化名)進一步要求查看監視器電視畫面時,公安起初答應,隨後又出爾反爾。
方明說,「我們家屬到現在都沒看到監視器畫面,不知道父親怎麼成了現在這樣。」方明強調,看守所在第一時間沒有通知家屬,「受傷第二天,看守所還給我母親打電話,讓她到看守所來談談,直到父親傷重轉院前,我母親才和辯護人在醫院見到他」。
商南縣委宣傳部8月19日回應稱,方祿華是遭到同監室的人毆打所致,目前也已成立專項工作組調查。
陸媒報導,方祿華先前多次實名舉報當地官員貪污,以及鎮政府與派出所包庇等問題,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都不理。後來,方祿華就對當地政府提起了行政訴訟,不過,一審、二審都敗訴了,接著他就開始上訪。此事引起全國民眾關注。
2019年5月,商南縣公安局以涉嫌「濫伐林木」將方祿華抓捕,2019年11月,商南縣人民法院一審作出判決,方祿華獲刑三年又二個月。不過,方祿華「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均不予認可」。
事後,方祿華不服,上訴至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定,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
藺先生表示,由於方祿華曾經實名舉報當地官員,為了保證司法公正,他已申請異地審理案件,案件隨後被移送到丹鳳縣法院異地管轄,可惜在方祿華遭毆打的前一天,丹鳳縣檢察院表示,已經要求警方補充偵查,「誰知道現在又出了這種情況」。
針對方祿華被羈押期間發生被打事件,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飛表示,根據《看守所條例》,被羈押的犯人應該交由武警看守,所方有責任及義務保障其安全。
不少中國網友為方祿華抱不平,有網友留言表示,「如果真是同監室的犯人打傷的,監控也沒什麼不能看的,家屬和律師還多次要求。不得不讓人懷疑有內幕,事情不是那麼簡單。」
本文由看新聞網原創、編譯或首發,並保留版權。轉載必須保持文本完整,聲明文章出自看新聞網並包含原文標題及鏈接。
本文網址:https://vct.news/zh-hant/news/4ea79b40-9be5-42a5-9df0-4183af7f3c27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