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律師:偷渡港青或被控組織偷渡 判終身監禁

8月下旬欲乘船偷渡到台灣的12名香港青年,遭廣東海警截獲後一直被扣留在深圳市鹽田看守所。日前一名受家屬委託的中國大陸律師盧思位表示,他近日前往看守所會見均遭到阻饒,警方還透露當事人可能被控「組織偷渡」,最重可判終身監禁。

綜合媒體報導,盧思位是12名被拘者之一的喬姓女子的代理律師,他於9月4日到鹽田看守所欲會見當事人,卻被告知家屬委託書未經「公證」,「不能核實委託人(家屬)的真實身分」,拒絕會見。

盧思位表示,與其交涉的警官透露,其當事人或被控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刑期比拘留通知書所寫的「偷越國邊境罪」嚴重。

據大陸法律,偷渡一般的刑期是一年以下,但若作為「蛇頭」、組織他人偷渡被定罪,刑期將是2年至7年不等。而若是偷渡集團主謀,或在檢查時以暴力反抗,最重可判終身監禁。

據了解,其他被關押的港人家屬皆有委託大陸律師,但都被看守所以同一理由拒絕安排會面。

而盧思位日前接受香港傳媒訪問後遭到大陸網民謾罵他是「曱甴」(多指蟑螂)、「蛇鼠一窩」。

對於自己遭到五毛圍攻,盧思位9月6日向香港《蘋果日報》表示,他沒想到自己會被五毛圍攻,因為一直認為案件很單純;同時慨嘆自己想反駁都反駁不了,因微博會進行審查,「他們可以隨便辱罵我,我要回復卻發不出去,真是沒辦法,說起都是一把淚!」

「如果是普通老百姓罵人,可能警察就會說他們是尋釁滋事,因為這是沒有證據的(在罵人騙子)」,他慨嘆地說,「這就是中國的現狀」。

報導說,盧思位6日下午在微博發帖說,自己為一名涉嫌偷越國(邊)境罪的香港居民辯護,到看守所會見無果,認為那些辱罵他是「陰溝里的老鼠」的網民很可憐,也很可悲。

維權律師任全牛回應他的帖文道:「本來許多人還不知道,他們這樣的方式也算是變著法子告訴國人這個案子很受關注的。」

報導說,盧思位從深圳返四川後,被司法部門要求他就本案備案,「說白了,他們(當局)覺得這個案子重大敏感」。

中國廣東海警8月23日在香港東南方海域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快艇。港媒當時報導,船上有12名曾參與「反送中」運動、計劃逃往台灣的香港青年。

這些青年被捕後被刑事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按照一般情況,從刑事拘留至檢察院決定是否批捕,最長期限為37天;若檢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機關應該在接到通知後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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