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移民署駁回向華強父子依親居留申請

香港影視大亨向華強與兒子向佐去年年底向台灣移民署申請依親居留,當時台媒預測向華強早年在台灣有案底紀錄,過去多次被移民署拒絕入境,且被台灣軍方列為「新義安老大」,儘管表面上看其條件符合申請依親居留,但可能不被通過。台灣移民署25日宣布,已經駁回向華強父子的依親居留申請。

據蘋果日報報導,相關單位以向華強可能危害國家利益才駁回申請。而台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中規定,現(曾)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未經許可入境、(二)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三)有事實足認為有犯罪行為、(四)有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從事恐怖活動之虞、(五)參加或資助內亂、外患團體或其活動而隱瞞不報、(六)參加或資助恐怖或暴力非法組織或其活動而隱瞞不報、(七)有事實足認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皆不可來台。

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25日回應媒體相關提問時表示,陸委會尊重主管機關依法作出的決定,但對個案不予評論,當事人可以尋求相關救濟,也可以重新提出申請案。

對於丈夫移民被駁回一事,向華強妻子陳嵐回應台灣蘋果新聞網說:「事情總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她表示不願多說,但有可能的話會再申請。

根據台灣法律規定,香港居民可以依直系血親、配偶、工作、就學或投資600萬新台幣以上等申請來台居留,且經審查無不予許可情形,即會核准其在台居留。依照現行台灣法令,港人依親移民的條件為有直系血親或配偶在台灣設有戶籍者。向華強太太陳嵐於台灣出生,媳婦郭碧婷也是台灣女星,所以向華強父子以妻子為台灣人申請移民,看似合乎條件。但因向華強之前有案底,向佐又是「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委員,該組織是以大陸共青團為領導核心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也可能是申請被拒的另一個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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