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官方媒體監督報道,疑似山東警方人員的「馬甲號」寫小作文,對調查記者「潑髒水」,並且有警方官微公開轉發,引導網民對記者進行「網暴」!要不要對發布者追查到底?要不要對惡意傳播者追責?
6月21日,一則對紅星新聞記者「潑髒水」的文章在社交媒體流傳,引發社會關注。
筆者注意到,在該起事件傳播中,有警方官方賬號親自下場,轉發這一未經證實的文章,進而引導網民對記者進行「網暴」!
公眾號「46仔元氣生活」在6月20日發布文章《為錢財編造假新聞!紅星新聞記者祁彪被曝》。
看標題,這是對媒體工作者的「頂天指控」:有償報道、虛假新聞。文章開頭更是指向一個微博話題「紅星欠濟南一個道歉」。
然而,筆者讀完發現,全文都是無端指責、無稽之談,除了情緒宣洩、是非搬弄,別無事實鋪陳、證據附襯。
事件的起因是,紅星新聞對山東濟南「學生與醉漢衝突被刑拘」一事刊發過一篇調查報道,標題為《學生遭醉漢掐脖反擊致對方倒地被刑拘,家屬稱系正當防衛》。
據報道,今年3月31日晚,濟南電子機械工程學校內發生一起校外人員與學生間的衝突事件。
多位知情人向記者透露,因3名醉酒男子假裝外賣小哥戲弄一名女同學,雙方發生口角,3名男同學發現後進行了制止。此後3名醉酒男子闖入學校,一名醉酒男子掐住男同學小超(化名)的脖子,小超揮拳反擊後該醉酒男子倒地。
此後,當地警方趕往現場進行處置,雙方簽訂了和解協議。4月1日,小超父親收到濟南市公安局高新技術開發區分局的拘留通知書,小超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
對此,小超父親對記者表示,是醉酒男子先動手打小超,小超屬於正當防衛。
當地警方面對記者採訪,回應稱「案件正在偵查中,不方便對外透露辦理情況。」
在紅星新聞的報道中,小超的父親描述事發經過稱,事發後他看了現場監控視頻。3月31日晚,小超與另外兩名男同學在校園內檢查禁止學生訂外賣的情況,當3人行至校園柵欄處,碰到校外3名醉酒男子,隔着柵欄對一位校內拿外賣的女生進行語言尋釁。
小超剛行走到此處,了解到該女生與校外3名醉酒男子發生了矛盾,隨即與3名醉酒男子發生口角。之後,3名校外醉酒男子往校門口走去,行至校園大門口,不顧校園安保人員阻勸,強行闖進校園,其中一名男子上前掐住小超脖子。小超感到呼吸窒息,揮拳反擊,把男子打倒在地……
筆者注意到,紅星新聞記者祁彪在報道此事中,採訪到多位相關人員,以還原和相互佐證當事人家屬對事件的描述,並聯繫了涉事的女學生、傷者家屬、辦案警方等各方,以求達到更接近事實和真相的目的。
另外,稿件中也有警方出具的《拘留通知書》等司法文書,來再次印證事發和新進展;引入案外法律人解讀,以探討涉正當防衛的普法話題。
從新聞的倫理方面說,記者的報道操作,沒毛病。
隨着媒體曝光,涉事學生小超的案件有新進展。4月16日下午,小超的父親告訴中新網,該學生已被取保候審,於當日凌晨兩點回家,等待進一步通知。辦案警方的工作人員稱,案件還在調查中,後續會有通報。
6月6日,濟南市公安局通報其對上述案事件「提級辦理」後的偵查情況。
從通報來看,事發夜裡的20時22分,三名社會男子酒後路過一學校時,確有疑似挑逗女學生的無事生非之嫌:見有外賣員給學生遞送外賣,遂隔着柵欄隨口跟喊「奶茶、外賣」……三人聽到罵聲返回柵欄處問誰罵的……
此後,衝突發生。小超等學生沖校外罵,三名男子聞罵返回,雙方對罵。幾分鐘後,男子楊某推開電動伸縮門,與曾某明不顧保安阻攔進入學校,與三名學生迎面發生推搡。楊某用左手推孟某某頸前部……
至此,筆者認為,三名社會男子已涉嫌尋釁滋事,並且是酒後強行闖入校園滋事!另外,啥叫頸前部?是不是脖子?
這激發了學生小超強烈的情緒波動和對闖校鬧事等不法行為的反擊:小超躲避楊某卡在其脖子上(頸前部)的手,曾某明伸手欲抓小超右臂,小超揮拳連續三次反擊曾某明,致曾仰面倒地……後經鑑定,曾某明重傷二級。
警方通報稱,經審查認為,孟某某等人系在曾某明等3人與女生未發生直接衝突且均已離開現場的情況下,辱罵他人、扔擲土塊,不存在「制止調戲女生」的情形。
筆者有困惑,作為尚未步入社會的學生,在其觀念中,對三男子的上述酒後行為,他們是如何認知的?如果將該女生換做辦案人的母親,會不會影響辦案者的判斷?
三名社會男子強闖校園,對熱血青年學生動手。這時,還要被動粗的學生保持理性、冷靜、克制?還要求學生對不法行為反擊時準確度量和把握「防衛的必要限度」,有沒有強人所難?
即便如此,濟南市公安局在通報結尾還宣稱,他們會「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予以保障」。
若事件至此,留給社會的,頂多是法律層面的認知探討。不過,豬隊友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6月20日下午,一個IP地址為山東的公眾號「46仔元氣生活」,發布首篇文章即《為錢財編造假新聞!紅星新聞記者祁彪被曝》。文章一開頭便宣稱上述事件「迎來了反轉式的大結局」。
隨後,這篇網文開始對紅星新聞記者「潑髒水」,稱《紅星新聞》的諸多不良行徑引發網民不滿,被海外網站和媒體曝光。
文章稱,據海外媒體的爆料,《紅星新聞》在這起衝突事件的報道中頻繁引用「醉酒男子」「戲弄女同學」「掐住男同學的脖子」等諸多暗示詞彙,將事件中的三名普通校外人員包裝成「低級流氓」……
筆者想說的是,「醉酒男子」「戲弄女同學」「掐住男同學的脖子」等詞彙,都是對事發過程的描述,並且在沒有警方偵查手段、結合偵查結論來看,是相對客觀和真實的描述。
有暗示嗎?需要暗示嗎?三社會男子酒後的行為,值得認可和鼓勵嗎?
隨後,文章開始羅列紅星新聞對過去一些熱點事件的報道。然而,這些報道並非是記者祁彪采寫的,用在此處對祁彪進行「最惡毒」的指責,合不合適?
筆者注意到,6月21日下午,該篇文章的閱讀已達數萬人次,遠超「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的入罪門檻,即「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
如果事情至此,也只是這位網友的惡意抹黑和誹謗。接下來,到了最為令人憤慨的情節。
隨着網帖文章傳播,一張聊天截圖流傳開。對話截圖中,左側發言網友甩出鏈接稱,「警方讓他們自己人轉」該文章;後側發言網友驚訝之餘說,「警方發動網暴?」
(社交媒體流傳圖片,筆者未能證實真偽。僅供讀者自行判斷。)
筆者注意到,此時,已有網友質疑,這篇文章可能是警方人員或與警方人員有密切關係的人所寫。之後,這篇文章也在微博上得到網絡發酵。
「用戶6798257762改變」的微博網友轉發此篇文章。翻閱該博主過往內容,多是為涉警新聞、政法工作點讚和轉發。筆者有個不成熟的想法,這疑似是警務人員或相關工作者的「馬甲號」,其多次轉發被微博官方認定為違規的內容。
筆者有此想法,絕非隨心臆想。不久前,已有先例曝光——江西警方一工作人員辛某被查實用多個「馬甲號」對案件當事人家屬進行「網暴」。更丟臉的是,法院判令其在網絡上向當事人及公眾道歉。
如果事情至此,最多是停留在筆者的猜疑中。雷人之舉,一波接一波,奔涌襲來!實名認證的藍V「呼倫貝爾網警」親自下場,轉發上述網文。
且不說,該篇網文真實與否未經考究、侵權與否未經判定,這也不是官方媒體的報道,堂堂警務官微,能如此草率傳播自媒體文章嗎?
這更進一步確認,網暴記者的人,跟警方脫不了干係!
網友們對此也紛紛留言:「警方不應該轉這樣的報道。」「官媒被盜號了嗎?這種帶節奏自媒體文章也轉?」「作為網警不需要對發布的內容盡核實義務是吧?」
「警方可以轉自媒體引導網暴的文章?還是這個號是官方號?」「頂着藍V官號轉發憑空捏造的謠言,真有你的,看看信源是啥?一個發」色情笑話「的境外網站。」
目前,涉事文章「已被作者刪除」。可是,這已然不是「一刪了之」的事情。該行為,已然觸犯了法律,甚至達到犯罪追訴的標準。
發布者和惡意傳播者,該嘗一嘗法律的鐵拳和違法的苦果!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just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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