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五千人請願 要求對魯莽駕駛致人死亡者判刑

近日,南澳有5000多人請願,要求法院強制性判決因駕駛疏忽而導致他人失去性命的人。據帶頭人說,他們主要是想呼籲南澳政府能對那些在駕駛過程中超速、醉駕以及大意疏忽者實行至少10年的有期徒刑。

據9news周二(19日)報導,Lauren是南澳這份請願的參與者之一,也是帶頭人。她講述了自己為何要進行這份請願。

Lauren說在自己12歲生日的頭一天,自己與媽媽,還有那時才9歲的妹妹三人坐在同一輛車裡。而一個超速駕駛的司機Jarrod闖了紅燈後直接撞到了她們三人的車。「當時妹妹受傷比較嚴重,都是內傷,而我和媽媽是外傷,也沒有很嚴重。」

去了醫院後,妹妹搶救無效,她和媽媽經歷了在要拔掉妹妹呼吸器的那一刻,全家人的無助,那種痛苦深深刻在了自己心裡。

Lauren說這件事情已經過去20多年了,但想仿佛還在昨日剛發生。「那時法院判決Jarrod服刑3年,因為妹妹確實是搶救無效而死亡。但我和我的父母,我們的生活發生了不可挽回的改變。」

「我現在30歲了,多年來我看到很多家庭遭受着和我們一樣的事情,而那些致無辜人死亡的駕駛司機們得到的懲罰卻那麼輕,南澳直接打死人的刑罰都比駕駛疏忽導致他人死亡的刑罰要重得多。」

「近期的一個事情徹底喚醒了我的記憶。一位15歲的小女孩被一個開着蘭博基尼車的司機撞死,這個小女孩還是和我弟弟們一起上學的同學,他們朝夕相處,突然有一天女孩就不在了。而這位駕駛者對自己危險駕駛而導致人死亡的指控不認罪。」

該報道中提及,在請願書中還寫道,他們想要這些危險駕駛者能夠需要更為嚴格的保釋條件才能被保釋。

南澳檢察長Vickie Chapman表示自己不支持這個強制性判決,並表示,儘管刑罰可以對犯罪行為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但還是需要公平的制度,需要去評估當時發生的情況,根據事件發生的嚴重程度去判決每項事故的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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