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16名紀律部隊人員及529名政府雇員拒宣誓

港府要求公務員宣誓或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不只包括現職公務員,其後還擴展至非公務員的政府雇員。據公務員事務局截至8月底的資料,有129名公務員沒有交回聲明,其中16人是紀律部隊人員。另有 529名非公務員之政府雇員未交回聲明。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20)日透露,下一步將統籌資助機構人員的宣誓安排。

據港媒報導,公務員事務局去年10月及今年1月分別作出安排,要求新聘公務員及現職公務員宣誓或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今年5月更進一步將宣誓安排延伸至所有在去年7月1日或以後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政府雇員。

公務員事務局提交給立法會的文件顯示,去年7月1日前加入政府的公務員有17萬人,當中有129人不理會或拒絕簽妥和交回聲明,含16名紀律部隊職系人員。這129人的絕大部分已離開政府,餘下的數宗個案預計會於短期內陸續被終止聘用。

至於非公務員政府雇員,雖然有18,000多名在任的全職者已簽妥和交回聲明,但仍有149宗不理會或拒絕簽妥和交回聲明個案;另有約380名兼職者不理會或拒絕簽妥和交回聲明,他們已悉數因辭職、合約屆滿或被終止聘用而離開政府。

在昨天的立法會公務員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有議員追問資助機構雇員是否也須宣誓或簽署聲明,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回應稱,政務司司長正統籌安排資助機構人員宣誓,會適時公布交代,而申請政府基金企業的人員是否需要宣誓,亦會一併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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