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反性騷擾第一訴訟案北京開庭

兩年前,源自歐美的反性騷擾MeToo運動延燒至中國,多位知名或無名女性公開自曝被性騷擾,其中最著名的是央視實習生弦子控告央視著名主持人朱軍對其性騷擾並將朱軍告上法庭。時隔兩年,此案於十二月二號在北京海淀區法院開庭,無獨有偶,就在該案開庭信息遭網絡封殺的檔口,又爆出著名黨媒《環球時報》主編胡錫進遭同事舉報與報社兩名女下屬保持不正當性關係的消息,而這一勁爆是否牽涉性騷擾再度引發輿論關注。

回到弦子朱軍訴訟案,開庭當天,當事人朱軍並未出庭,庭審持續十小時,海淀區法院門外聚集了大量聲援弦子的年輕人,他們打出的標語是「我們一起向歷史要答案」。 

一篇題為《昨夜我們不只是弦子的朋友,我們也是彼此的朋友》的網文描述了開庭當天的情況,文章這樣寫道:「今天1點我到達海淀區法院的時候,門口已經聚滿了來支持弦子的人。主要是年輕人,其中有很多都是男性。人多得幾乎占滿了整條街,卻出奇安靜。直到弦子出現,人群也只是有一些響動,卻沒有任何喧譁。大家整齊地豎起標語,有人上去遞花,有陌生的女孩過去跟弦子耳語,然後擁抱在一起,更多人只是默默地開始抹眼淚。面對人群,弦子說很怕自己「搞砸了」會辜負大家,但她相信「歷史也許會重複,但一定會向前」。人群的安靜,襯托出警察們「維護秩序」聲音的響亮。他們驅趕人群到馬路上並拉起警戒線,還以「檢查採訪資格」為由,非常粗暴地扣押了一名外國記者。 

我陪弦子走到進口。她的手心有些冷汗,手掌卻是溫熱的。我難以想象那麼瘦弱的她,是帶着怎樣的勇氣和決心,一個人走進這樣一個未知的建築物中,去面臨這樣一場勝負難料的訴訟。我想她一定告訴自己,她不是為了自己一個人,才能走到今天。 

開庭以後,一部分支持弦子的小夥伴在附近酒店找了個會議室避寒,同時等待結果。其實很多人互相都不認識,但就是互相信任着一起去了。 除了少部分人是她親近的朋友,更多的人都是「被她鼓舞」或「她幫助過的人」。大家在一起為她錄視頻、寫小紙條,在沒有媒體能報道的情況下,每個人都渴望發出一份哪怕微弱的聲音。同時,外地不能趕來的朋友送來了奶茶、炸雞,向大家表示支持。除了現場的微信群以外,線上支持弦子的微信群已經加滿了五個。每個群里的人都在給遠方的朋友同步現場情況,同時給現場的朋友點熱飲、手套、糖葫蘆……外賣已經不知道收件人到底是誰 ,每一個外賣都是「給弦女士的朋友」,然後大家說:「我們都是」。 

截止我寫下這些字,已經過去了10個小時,弦子還沒有出來。進去之前她就已經腸胃炎發作,不知道她這10個小時是怎麼面對那些漫長的舉證、屈辱的程序和無望的等待的。但我只知道,這10個小時,是我人生中非常重要的10個小時。我見到了活生生的善良、堅定、柔軟又理性的人群。沒有人高呼什麼口號,沒有人有什麼居心,沒有人想出什麼頭逞什麼能。只是在場,只是等待,只是陪伴。在那條北京冬夜裡冰冷的街道上,堆滿了熱騰騰的食物和鮮花,還有無數個無法被磨滅的靈魂。如果你和我一樣,見過這樣的一群人,那你一定會和我一樣,不會再覺得任何黑夜遙遙無期。 

一篇題為《「熱搜」突然消失, 誰在阻攔中國式反性騷擾? 》 的網文這樣寫道: 

「性騷擾」在當前中國處在一個曖昧不清的位置上。一方面,在公共討論中,反對、抨擊性騷擾行為,很大程度已經達成原則上的共識;另一方面,「性騷擾」在日常生活中依舊層出不窮,不同群體對「性騷擾」的定義、邊界和類型也爭執不下。儘管2005年中國政府已經頒布法律,禁止性騷擾行為,但在細則的制定上,仍然進度遲緩。由此,重新審視「性騷擾」這一觀念背後的理論基礎就顯得尤為重要。即使在兩三年前,我們也很難預料,幾樁性騷擾事件能在網絡公共空間激起持續而強烈地反響,特別是在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群中間。

自2018年「#MeToo」(我也是)」反性騷擾運動在中國掀起後,北航「知名教授」、「長江學者」陳小武被多名受害者實名舉報,與之肩隨,北美的王敖教授又實名揭發著名策展人徐鋼多年來利用職務之便實施性侵和性騷擾。有關「性騷擾」的法律界定和政策制定有待專家和行政機器後續介入,但是這一系列事件已成為中國社會的痛點和言論交鋒之地帶,很快將要或已經開闢一個新的話語空間,應該是不爭的事實。 

很大程度上,這些事件亦是多面的稜鏡,不僅映折出當下女性主義意識的興起和性別關係的改變、性規範和性道德話語的變遷,還曝露了高校系統的生態和邏輯,以及背後的權力關係,和廣義上國家—社會關係、公—私界限的微妙變化。不過,在諸多意氣聲討或理性分析當中,有兩個重要的關節往往被忽略了。 

當一個專職群體系統性地放棄了公共價值,其社會權威受損也在所難免,其成員行為缺乏約束也絕非孤例,這一群體的椓喪也是可期的。職場壓榨、性騷擾甚至性侵、無節制地與下屬發生親密關係等等,已成為聽眾最願意相信的談資、批評的對象,因這一職業已被當作權力系統的一部分,也被認為分享了權力濫用的醜惡。所以,在近日開庭的央視某主持人涉嫌性侵案事件中,最令人震驚的部分也許並不是一個性侵疑犯的所作所為,而是一個代表國家「精氣神」的公眾人物如何利用了自己的職業權力滿足私慾,事後又輕鬆逃脫了共同體的裁判,並得到了權威背書。事情的這一面,已經超越了狹義的男權問題。 

此外,還有一個被忽略的關節是,在這一系列性騷擾事件經網絡短暫發酵之後,也許事實本身還未經全面調查驗證,但當事人所在機構往往出於聲譽的考慮,在短時間內已經作出了最終的行政決定。這種草率的行政應對方式,一旦成為不成文的慣例,偏蔽和遺害只多不少。其一是對疑犯本身的巨大不公,其二是反成網絡暴力的助焰。此後,性騷擾也許很快就是一件丟在大街上的武器,人人得以取而用之。在這種情況下,性道德問題和性行為規範極有可能創造一種權力的幻覺,並成為一種權力補償的非制度性渠道。機構內部的人事鬥爭和派系傾軋,也一定不憚於使用這種新近舶來的趁手工具,從而把作為職業道德的性騷擾問題高度政治化。最終,性騷擾的問題泛化,不免又加強了行政系統予取予奪的權力,再一次確認了行政權力作為職業內道德資源的來源和行為規範最終裁判者的地位。 

從19世紀開始,歐洲與美國的大眾政治有一個顯著區別,即勞工運動在政治上取得極大進展,早在一戰後對勞工的政治和社會權力就多有承認與保護,到了二戰後,多個歐洲國家更是建構了全面的社會福利制度。因此,反性騷擾最終動員的「總括性話語框架」是1976年歐盟層面的「平等待遇指令」:這一由歐盟委員會通過的行政指令,旨在保護不同社會群體的公民都享有平等就業、升遷、職業培訓機會。當性騷擾被建構為勞工平等待遇議題,性騷擾就不再是美國式的「性別歧視」,而是對於勞動者普遍尊嚴的侵犯以及對其心理健康的危害。如是,性騷擾影響的是全體勞動者,而不僅僅是一個性別權力的問題,它關乎普遍的人權。反騷擾不光保護女性,還保護男性和非異性戀者的受害者;與基於其他原因,比如族裔、宗教等的騷擾同等對待。 

中國未來當然需要一部獨立的反性騷擾法,正如2015年出台的《反家暴法》一樣。但長期來看,如果停留在這一目標,是否會「遮蔽婦女作為階級、族群、國家中的一員獲得更具有歷史縱深度的解放」?為了部分解決這兩種模式之間的張力,歐洲在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轉向了「性別主流化」,值得中國借鑑:這一新的理念,力圖在所有政府部門和所有政策環節,都融入性別平等的考量,而不是抽象地把女性作為弱勢群體提供「積極行動」。 反性騷擾的政策精神,亦可在勞動法、教育法、政府組織法等多方面得以體現,將之作為政治的一個基本原則,而非對特殊群體的額外保護,並適用於男性和多元性向的受害者。 

有關性騷擾的具體司法定義,還需建立在廣泛深入的政策研究之上,決不能簡單照搬美國標準。實際上,歐洲的政策參與者時常批評美國清教文化對性別交往規範的規訓 。在實踐中,考慮到中國的社會情境,法律條例的制定需要建立在廣泛的調研和一般性案例研究上,政策研究不僅需要性別研究和性學研究者的參與,也需要社會學、政治學和公共政策領域的加入。

(全文轉自法廣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