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8日),維州州長安德魯斯(Daniel Andrews)被警方調查後發現,他在周三和周四這兩天未戴口罩,隨後便向他開出兩筆罰單,維州警方要求他支付400澳元的罰款。
周五下午,安德魯斯為自己沒有戴口罩道歉。據每日郵報周三報導,安德魯斯表示,自己在參加議會大廈後面舉行的兩次記者招待會上,從下車到走到後門前,自己都沒有戴口罩。
安德魯斯說,維州警方對此會進行評估,如果需要我繳納罰款,我會照做的。
他說,「如果他們不開罰單,我將把同等金額的罰款數(不戴口罩罰款200澳元)捐給一個幫助COVID患者的慈善機構。」
先前,安德魯斯沒有戴口罩的視頻被傳至網絡,很多居民們對此表示不滿,要求他支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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