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稅務局(ATO)警告稱,提交去年報稅表的截止日期為5月15日,在此日後遞交報表者可能將受罰222澳元。此外,當局也開始向小企業追討稅務債。
5月15日的最後期限僅適用於藉由註冊代理人提交報稅表的人士。如果是自己申報,報稅截止日為10月31日。
然而,如果打算藉由註冊代理人報稅,代理人必須在10月31日前將客戶加入到系統里。
據澳洲雅虎新聞網報導,H&R Block公司的專家Mark Chapman說,如果你沒有在截止日期前申報,每延遲28天將產生222澳元罰款,直到提交報表為止。
他警告稱,延期者最多可能受罰1110澳元,是222澳元的五倍。
但如果納稅人未能及時提交報表,並非毫無希望。根據Finder的研究,如果納稅人之前有按時報稅和償還債務的良好歷史,且有正當理由並迅速補稅,可能無需受罰。
另外,由於疫情緩和期已結束,稅務局開始恢復向小企業追債。截至目前,稅務局已至少向近3萬家企業發出還債警告信。
自2020年初以來尚未還債的小企業預計將收到稅務局的警告。據澳廣(ABC)報導,該媒體通過信息自由法獲得的報告顯示,稅務局採取了更溫和的方式討債。
當局多以發短信、發藍色信取代嚴厲的橙色信,不再採取強烈警告,以便小企業有時間尋求援助。
稅務局發言人稱,追債項目主要針對未能回復電話和信件、未報稅額較大的公司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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