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下午,一封舉報信在網絡熱傳。舉報人自稱是24名綠地集團中原事業部的前員工,他們在信中指控綠地集團涉強制員工集資、霸凌員工、侵犯員工知情權等罪狀。當日稍後,綠地集團出面回應,對於部分離職員工反映的持股相關問題,公司將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充分溝通,全力妥善處理。但具體如何溝通解決,綠地集團並沒有提及。
據悉,舉報信的題目前《關於綠地集團強制集資侵害員工合法權益的舉報信》。信中稱,綠地集團2019年7月下發《關於實施<綠地集團於部員工「富有計劃」>的通知(滬綠髮〔2019〕97號)》,要求全部管理幹部必須購買持有不低於規定金額的員工持股平台的股份。其中,中階正職(含主持工作的副職)及以上幹部,在2021年底前,應全部增持至不少於300萬股;總監級以上三級管理幹部,應全部增持至不少於60萬股。增持資金,可完全自籌,也可依1∶1的配資比例,由集團提供融資支持。
說明:由於24名檢舉人都是綠地集團三級管理幹部,根據該計劃,必須應購買30萬股,總金額948.29萬元(人民幣,下同),接受配資借款總額合計908.39萬元。
舉報信寫到,為了落實該文件,集團從上至下召開動員大會,如果拒不執行,就會被集團免職辭退,對於部分遲遲不同意按要求持股的員工,會被他的直接上級、上級的上級,以及負責該項工作落實的財務總監等人、輪番施壓,直至按要求持股為止。
舉報信中稱,綠地集團向員工提供借款,以持股平台格林蘭合夥公司的名義向員工發放貸款,讓員工加槓桿參與混改企業的持股。綠地控股集團是一家總部設立在中國上海的國有控股跨國企業集團,業務為房地產、能源、金融及酒店等投資。
舉報信中寫道,綠地集團的員工持股平台每年有4次交易機會,檢舉人稱,2019年10月,檢舉人以2.66元/股購入股份。自2020年1月-2021年7月的7次交易中,股票交易價格基本是2.7元/股,但自此之後,股票的成交被定在1元/股。2023年初,綠地集團通知持股員工,可以以3元/股的價格減持股份總數的10%,減持價款分三次支付。但直到2024年1月4 日,兌付並沒有順利進行。
舉報信中還稱,最後,員工的股票不僅要被低價變賣,還要承擔高額利息、償付公司配資,檢舉人在最後寫道:「這是打算把我們往死里逼嗎?!」。
根據網上圖片顯示,24位舉報人在信件背後,不僅簽下自己的名字、身份證號、聯繫方式,還摁下了紅手印。
舉報信引發熱議,很快綠地集團方面回應稱,長期以來,混合所有權、員工持股是綠地重要的體制機制特徵。但近年來,在經濟下行、產業調控等多重因素的疊加影響下,房地產產業步入深度調整周期,資本市場也出現長達三年多的下跌行情。包括綠地集團在內的眾多企業,股價均大幅回調。在這種大的背景下,綠地集團員工持股的改革實踐,客觀上面臨一些新的情況。
對此,有評論指出,不管說得如何冠冕堂皇,強制員工持股的本身就與國家規定不符。根據《關於印發<關於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的通知(國資發改革〔2016〕133號)》規定,實施員工持股應堅持符合條件的員工自願入股的原則。
事實上,綠地集團推行員工持股計劃在房企內部並非個案,部分品牌房企也有類似員工持股或項目跟投制度。在房地產產業發展的黃金時代,以項目跟投、股權激勵等為主的員工激勵制度,在房商內部較為常見。
但在近年,房地產業遭遇寒冬,企業負債纍纍,大部分房地產企業負債運行,其股票的價格亦是斷崖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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