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簽行政令 要求TikTok在90天出售在美業務

美國總統川普再度簽署行政命令,要求字節跳動(ByteDance)必須在90天內出售或分拆TikTok美國業務。

據中央社報導, 8月14日美國總統川普引用美國國防生產法(Defense Production Act)簽署這項行政命令指出,可靠證據顯示,在開曼群島註冊的字節跳動,可能會採取威脅行動,危害美國國家安全。

去年10月,美國外資投資委員會(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簡稱CFIUS)開始著手調查字節跳動在2017年收購Musical.ly是否危害到美國國家安全的事宜,而川普現在簽署的行政命令,是按照CFIUS建議來行動。

根據這項行政命令內容,字節跳動被要求必須在90天內,最多可再延長30天,出售或分拆TikTok。在資產分拆後,字節跳動必須銷毀所有美國用戶的TikTok備份資料,並在完成後書面知會CFIUS來進行審查是否有刪除備份。

早在8月6日時,川普曾經簽署2項行政命令,將在45天後禁止美國任何人或企業與TikTok及其母公司字節跳動、微信及其母公司騰訊做生意,以解決這些公司對於美國的資安威脅。

據維基百科上面的資料,CFIUS是美國聯邦政府的一個跨部會委員會,其職能為審查一切關乎美國的外國對美投資。該委員會由美國財政部長擔任主席,CFIUS包括來自美國16個部門和機構的代表,其中包括國防部、國務院、商務部以及(最近)國土安全部。關於CFIUS的法律規定可參見《1950年國防生產法案》的第721節。

所有有外國公司參與收購的美國公司的提議案都應自願通知CFIUS,但CFIUS可以審查非自願提交的交易。CFIUS在眾多審查中重點關注美國公司被外國公司收購後,是否存在收技術或資金轉讓到被美國制裁國家的可能。CFIUS密切關注關鍵基礎設施的收購,包括公共衛生或電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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