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聯邦法院23日維持前首相納吉布涉貪遭判刑12年的判決,並需即時入獄。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麥潤宣判時稱,5名審理法官一致同意維持原判。納吉布也成為該國史上首位入獄的前總理。
據法新社報導,69歲的納吉布因捲入主權財富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數十億美元的醜聞,他與所領導執政黨因此在2018年大選慘敗。
納吉布因從一馬公司旗下SRC國際公司轉出4200萬令吉到個人戶頭,於2020年7月遭判刑事背信、濫權和洗錢罪名成立,除被判12年徒刑,還遭處近5000萬美元罰款。
根據法例,民選議員一旦被法庭定罪、罰款超過2,000令吉或入獄超過1年,將自動喪失議員資格,且出獄5年內不得參選。
中央社報道稱,外界預料納吉布將向國王尋求赦免,但提出申請後須等待對方考慮是否批准。前總理馬哈蒂爾此前指出,納吉布上訴案一旦遭駁回,那麼他獲得國王赦免的可能性只有五成。若納吉布無法獲得特赦,則意味他無法參加隨時舉行的全國大選。
儘管「一馬弊案」讓納吉布的政府籠罩在陰霾下,納吉布在馬國依舊頗受歡迎,他也仍是主要政黨「巫統」(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 UMNO)旗下的民選國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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