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美簽協議分享電子數據 促進調查嚴重犯罪

美國與澳洲周四(12月16日)簽署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協議,該協議放寬雙方司法部門取得嚴重犯罪的相關電子數據,以提供調查便利。兩國皆表示,協議將促進兩國社區的安全,保護雙方的價值觀與主權。

根據「美國雲端法」(US Cloud Act),這項協議將允許澳洲與美國無需通過法院的繁瑣程序,申請從對方電信公司獲取嫌犯的電話、電郵通訊記錄,以預防、偵查及起訴包括恐怖主義、兒童性虐待及勒索軟件攻擊等嚴重犯罪。

這意味着,澳洲調查人員將可以獲得嫌犯的通訊記錄,即使這些資訊儲存在美國境內的伺服器,或是美國司法當局不是調查單位之一。

美國司法部長Merrick B. Garland和澳洲內政部長Karen Andrews表示,該協議將加強執法合作,幫助維護兩國的社區安全,同時保護美國和澳洲的價值觀、原則和主權。

Garland說:「這項協議為美國和澳洲之間更有效的數據傳輸鋪平了道路,這樣我們的政府能夠更有效地打擊嚴重犯罪,包括恐怖主義,同時保護雙方共同的隱私及公民自由價值觀。」

Andrews表示,截至目前,澳洲當局欲從他國取得重要證據,皆需仰賴繁雜和耗時的機制,例如司法互助協議等。「調查和起訴因這些協議而停滯,甚至窒礙難行。」

「通過加強兩國打擊犯罪的能力,並讓我們的執法機構更有效地獲得證據,我們正確保國民的安全與繁榮能得以維護。」Andrews說。

澳美雙方都強調,會遵守隱私和公民自由等規定。CLOUD法案協議現在正接受兩國議會和國會的審查程序。

據報道,美國和英國在 2019年10月便簽署了類似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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