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租契案遭重判 外商對港更卻步 美批不公不義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日前因違租契案遭重判5年9個月。有港商認為,該判決帶來巨大陰影,會使敢於發聲的外商對香港更卻步。評論認為,這是當局對黎的政治迫害。美國政府則譴責黎案的判刑不公不義,再次呼籲中方尊重言論自由,包括香港的新聞自由。

法官重判5年9月 稱黎智英以傳媒為保護傘

綜合媒體報導,75歲高齡的黎智英被囚超過兩年,他在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大樓、開設《蘋果日報》期間,將租用的0.16% 面積分租給與集團有業務關係的「力高顧問公司」辦公,遭港府指控他欺詐,稱其未向業主科技園公司申報,違反租契中的土地用途。香港法院10日以「欺詐罪」重判他監禁5年9個月,罰款200萬港元,以及取消擔任公司董事資格8年。

針對黎智英被重判,法官稱有6項加刑因素。一、第一項控罪橫跨超過17年;二、力高搬到蘋果大樓有租金優惠,加上營運方便、租約年期和租金加幅確定,屬於「無形利益」;三、力高對黎智英有私人利益;四、黎智英「利用傳媒機構保護傘行事」,使科技園「不敢貿然行事」;五、黎智英聯同其他人犯事,案件「是一項有計劃、有組織及年代久遠的欺詐行為」;六、大堂水牌未顯示力高的名稱,沒有人向科技園告知力高的存在。

同案被告、壹傳媒行政總裁黃偉強則被指「助紂為虐」,遭判囚1年9個月。

英美譴責

黎智英因租契案遭重判備受國際關注,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賴斯(Ned Price)11日在推特聲明表示,美國政府譴責有關黎智英的審判,認為判刑既不公義亦不公平,再次呼籲中方尊重言論自由,包括香港的新聞自由。

美國部分參議員也發表評論,認為黎智英被判刑是侵犯人權,呼籲立即釋放。英國下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凱恩斯(Alicia Kearns)則表示,黎智英是英國公民,應得到英國政府聲援,並指香港的海外法官需回應一些嚴肅問題。

港府和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均強烈譴責美方評論,稱美方罔顧是非曲直,以人權之名干預香港的司法制度。

港商:黎遭重判為商界造成巨大陰影

作為知名香港企業家,黎智英被捕及判刑引發商界高度關注。

香港連鎖童裝品牌Chickeeduck老闆周小龍12日告訴自由亞洲電台,香港現行的有關租務條款法例不透明,外商容易誤墮法網,今次判決對營商者造成很大的陰影,他敦促港府針對法例多作解說。

周小龍說:「今次是製造很大的陰影及白色恐怖,對外商來說很困擾,譬如:我整間公司搬來香港,我一定不只是租科學園做研發工作,研發工作還會帶到版權、商標註冊、科技註冊的東西,那準不準做?對外商來說是很大的問號,法律這麼不清晰。」

評論:攻擊新聞自由、逼害黎智英在所不惜

時事評論員蕭若元在其網台節目表示,法官如此判案是攻擊新聞自由,「如果他(黎智英)不是做傳媒得罪政府,根本不會這樣告,亦不會判得這麼重,所以是攻擊新聞自由!」

資深傳媒人吳志森在其網台節目直言,「如果犯案人不是黎智英,一定不會判這麼重;如果犯案人不是黎智英,是其他人一定不會有事」,認為當局判刑之重令人震驚,是對黎智英徹頭徹尾的政治迫害,而這只是剛剛開始。

他引述消息來源說,租用政府地方的公司將部份房間或小部份地方租給其它公司營運很長時間,「很多人都是這麼做」,並無保密,會帶其他人前往辦公,「因為他們不是黎智英,所以他們無事」。即使被大業主知道,最多都是警告,即使訴訟「都不會判這麼重」。

針對特首李家超提請人大常委會針對黎智英國安官司釋法,吳志森認為,這顯示特區政府對逼害黎智英「在所不惜,用盡任何方法,即使破壞香港的法治、司法獨立」。對於中共國務院港澳辦上月稱要徹底清算黎智英犯下的種種罪行,他質疑是以此指揮法官。

黎智英國安案押後至2023年9月底開審

港府律政司反對黎智英就其國安官司獲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其辯護,三提上訴均敗訴後,特首李家超隨即宣布請求中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沒有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安案件的工作,並向法庭申請押後審理黎智英的國安案件。

中國人大常委會12月底的議程並未提及港區國安法釋法事宜。香港法庭最終決定將案件押後至明年9月25日開審。特首李家超沒有回應是否收到北京就釋法事宜的回覆,僅表示,相信法庭可處理事件,現階段不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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