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因實施港區國安法而遭英美等國禁運武器後,傳出香港警隊擬向東歐國家捷克購買槍械。不過,捷克明言指出,視香港如同中國,不會允許向港出售武器;該國兵工廠也說,如未獲捷克相關部門簽發許可證,不會向香港警隊售武。
綜合香港《蘋果日報》報導,香港警隊原向美國訂購SIG廠製造的衝鋒鎗訂單,因武器禁運之故被取消,有意轉向購買捷克烏爾斯基.布羅德兵工廠(簡稱CZUB)製造的CZ蠍式EVO 3 A1衝鋒鎗供警隊反恐部隊使用。警方亦有意選購CZUB製造的9毫米半自動手槍,以替代軍裝警員的「老爺」佩槍美國史密斯威森M10左輪手槍。
報導說,香港警隊曾試練中國和俄羅斯槍械,但前者穩定性不足,會出現「打不響」的廢彈情況;後者則體積較大,不適合亞洲人身型;因此計劃改向CZUB購買約一千支CZ蠍式EVO 3 A1衝鋒鎗,以替代MP5衝鋒鎗,供警隊反恐部隊使用,以替換現時警隊使用的美制MP5衝鋒鎗。
捷克共和國是歐盟成員國及北約成員之一。捷克共和國發言人回復法新社查詢指,捷克共和國自2020年起,視香港如同中國,沒有任何區別,由於國際禁運,因此不會允許武器出口予香港。
CZUB廠所屬的CZ集團回復《蘋果日報》指,其出口受捷克和歐盟相關規例約束,如未獲捷克相關主管機關發出許可證,不得向香港警隊出售槍械或其他產品。CZ強調,過往未曾參與香港警隊的招標,亦未接獲其訂單,香港警方至今未曾「直接」聯絡CZ。
評論指買捷克槍械有變數
民主黨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認為,捷克是歐盟成員國,料會受到歐盟有關規定限制,預計香港警方要引入捷克槍械或將沒有希望。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捷克是歐盟成員,歐盟已於去年7月通過限制向香港出口用於鎮壓及監視的設備,而且歐洲國家著重人權,即使香港警隊欲轉購捷克槍械,交易亦存有變數。
歐盟駐港澳辦事處稱,歐洲理事會去年7月通過決定,將進一步審查和限制出口相信用於內部鎮壓、截取通訊者網路的特定敏感設備和技術到香港,但發出武器出口許可證的決定權為歐盟成員國的國家許可權,成員國對中國實行非常嚴格的武器出口政策。歐盟會繼續密切關注香港情況,並按此考慮所有方案。
半自動手槍子彈發射多一倍 恐對途人帶來巨大風險
對於港警可能改用9毫米子彈的半自動手槍,報導引述專家意見指,子彈殺傷力和彈匣子彈數量將大增,擔心警員制服市民時「未必只開一槍,可以連開4、5槍」。警方認為該專家說法是「誣衊警方」,有關描述「毫無事實根據,誤導讀者」。
不過,《蘋果日報》查閱時任美國紐約市警察局局長Lee P. Brown於1992年撰寫的《警員手槍的選擇 – 左輪或半自動手槍》報告發現,當地警員改配半自動手槍後,在處理武裝衝突時所發射的子彈數目較使用左輪手槍多出一倍,印證前述專家意見準確,反駁了港警指報導「誣衊警方」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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