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後駕駛電動摩托車而被簡易起訴的防彈少年團(BTS)成員SUGA(31歲,本名閔玧其)被判處罰款。
30日據韓國法律界消息,首爾西部地方法院簡易7單獨法官李宥燮(音譯)已於27日對因違反道路交通法(酒駕)被簡易起訴的SUGA下達了1500萬(韓幣,下同)的罰款簡易命令,這與此前檢方對SUGA的求刑金額相同。
簡易命令是對較輕的罪行通過書面審理,處以罰款或罰金的程式。 如果SUGA對該命令不服,可在接到命令後的7天內申請正式審判。 SUGA於8月6日晚上11點15分左右在首爾龍山區漢南洞街道上,因酒後駕駛電動摩托車而被簡易起訴。
本文由看新聞網原創、編譯或首發,並保留版權。轉載必須保持文本完整,聲明文章出自看新聞網並包含原文標題及鏈接。
本文網址:https://vct.news/zh-hant/news/31446422-bcfd-4db7-9df7-dd5ad6c1743f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