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至少3家歐企向中國提供監控技術

周一(9月21日),國際特赦組織為捍衛數碼人權,呼籲歐盟對人臉辨識系統等監視工具的出口加強管制,以免歐洲技術在一些國家被用來擴大侵害人權。國際特赦組織同時列舉了替中國政府提供監視系統與設備的三家歐洲公司。

據路透社報導,歐洲議會和歐盟成員國正準備檢討歐盟出口規則之際,9月21日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發表一項報告,報告指歐盟目前並未限制數碼監視系統銷售,但在一些缺乏適當保護的國家,這些設備可能會被這些國家的政府用來監視和侵犯人身自由。

調查指,有數間歐洲企業販售數碼監視系統到中國,例如法國企業Idemia旗下的「莫弗公司」(Morpho),2015年曾與上海公安局簽約後供應人臉辨識器材。該公司專精安全和身份辨識,除了臉部辨識系統,還包括其他生物特徵辨識產品。

瑞典網路監控攝影設備製造商「安迅士網路通訊公司」(Axis Communications)自2012年起出售監控攝影機給中國執法機關,在中國政府的文件中,將該企業列為「推薦品牌」。

不僅如此,安迅士也在官網上宣揚,他們協助中方擴大監控網路,將廣西桂林市的監視器從8千個增加至3萬個,且是可以360度無死角監視、範圍達300至400公尺的設備。

荷蘭「諾達思」(Noldus Information)則販賣情緒辨識系統給中國政府和各所大學。

諾達思還在2012至2018年間,將數位監控技術賣給新疆至少2所大學,石河子大學即拿到「行為觀察記錄分析系統」(The Observer XT),而該校是中國教育部與準軍事組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XPCC)共建的高等教育機構。

對此,諾達思和Idemia極力否認生產數碼監控工具,而安迅士則表示已說明產品用法,但承認其科技「可被用作其他目的」。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這些科技能自由出口給全球任何買家,反映歐盟出口規範有所不足,有必要修正,且必需儘快進行。國際特赦組織要求將這類科技產品視同兼具民用和軍用性質的物品,意味若判定對人權構成重大威脅,這類貨品的出口交易可予以封殺,避免成為幫凶。

國際特赦組織還指出,歐洲議會和歐盟委員會的加強出口管制提案,正遭到歐盟個別成員國阻擋。代表歐盟各成員國的歐盟理事會發言人則表示,目前正在檢討相關規則的協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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