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之前,我們與大家分享了試用期期間員工有的一些權利和義務,其中包括試用期有領取工資和帶薪休假的權利。在這之後,不少剛剛結束夏季實習的大學生前來諮詢我們盛晶律師行,說他們參加的實習都是不發工資的,這樣是否合法呢?其實試用期和實習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今天我們這篇文章,將重點說一下在澳洲,實習生所享受的一些權利。
實習期和試用期有什麼不一樣?
實習期是指以在校學生以學習實踐和應用理論知識為目的,參與實踐工作的過程,主要目的可以是滿足學校要求,也可以增加工作適應能力。實習的利益應該流於個人而不是工作單位。在實習期間,實習生不與工作單位形成勞動僱傭關係。而試用期則是僱主與員工建立了僱傭關係後,僱主考核員工和員工嘗試工作是否合適的一個考察過程。
實習期有工資嗎?
實習期的薪資不受勞動法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限制,所以實習期確實是可以沒有工資的。但是有的公司會給實習生提供補貼(Allowance),例如午飯補貼,交通補貼等。
除了沒有工資之外,實習期也不享受帶薪年假、養老金等正式員工才有的一些權利。相反,試用期員工和正式員工一樣,享受相同的權利。
實習期一般是多長時間?
實習期的時間是可以隨意調節的,取決於實習生和實習公司雙方的同意。一般情況下,都是在讀學生利用假期參加實習,所以一般時間都在4周到12周之間。但是如果雙方都同意,實習期可以是無限期的。
不過我們還是重申一點,實習的利益應該流於實習生本人。實習的主要目的是實習生通過觀察和向公司其他員工學習並從中理解到知識和增加實踐能力,而不是單單為了提高公司的生產力。我們有時候也會建議一些初創公司,不建議它們給學生安排無限期的實習。
對於公司來說,需要給實習生提供實習協議嗎?
一份正規的實習協議會規定公司與實習生的關係(他們的職能,雙方的義務等)。在實習過程中,大部分公司都會選擇和實習生簽訂實習協議,約定雙方需要履行的職責,包括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和出現意外傷害如何處理等。如果是學校或機構有特定的實習要求,還需要確保雙方都了解他們必須滿足哪些要求。除此之外,僱主還應該記住,他們對實習生負有健康和安全義務。
實習期可以提前結束嗎?
實習期不屬於勞動僱傭關係,所以雙方都可以提前結束實習。對於實習生來說,如果您決定提前離開實習崗位,我們還是會建議給公司提供兩周或更長時間的通知,以便它們有足夠的時間在您離開之前填補該職位。儘量避免立即或在不到一周的時間內離開,以免使公司陷入交接困難的困境。
總的來說,本文介紹的是關於實習期比較基本的法理。作為公司了解自己的義務,以及作為實習生/雇員了解自己的權利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對本文或其它與員工權益相關的問題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繫我們盛晶律師行,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給您提供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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