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香港反送中運動中,許多參加示威的民眾都表示遭到香港警不公的鎮壓與酷刑。周二(10日),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和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等人,一同決定在英國提起自訴,控告數名參加鎮壓行動的在香港英籍高階警官。
據法新社報導,8月10日,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等人,計劃向多位英籍香港警務人員提出私人檢控,因為這些警務人員對示威者施加酷刑,涉嫌干犯的酷刑罪答辯,目前正呼籲公眾提供進一步證據。
羅冠聰等人指控:「這些港警在警局和街上行使酷刑,尤其是去年6月12日在香港中信大廈驅散抗議人士的事件。他們在網上總結數名香港英籍高級警務人員的初步調查,並指已初步確立他們向香港人施以酷刑的證據,並計劃就他們涉嫌干犯的酷刑罪行提出私人檢控。」
目前,團隊已委託Edmonds Marshall McMahon律師行,通過訴訟追究有關香港英籍警務人員,直接或間接對民運示威者施加酷刑的刑責,團隊於現階段不會透露有關被控訴警務人員身份。
由律師及不同界別人士和組織組成的團隊指:「香港警方對民主運動示威者使用的暴力行為,已達「荒誕」程度,幾乎在每場大型示威活動,都看到示威者及路人遭警察毆打,警方往往使用不合理的武力,例如用腳踩被捕的示威者頭部,或者使用「膝蓋跪頸」等違反人權及國際警務標準的方式對待被捕人士。」在拘留期間,被捕人士受到警方殘酷及不人道待遇的例子多不勝數,部份甚至涉及性侵和強姦,團隊認為這些例子都只屬「冰山一角」。
團隊又指,香港警隊自1994年起再無招募外籍人員,不過主權移交前招募的英籍警官,現時仍在指揮架構中處於領導位置,現時香港警隊6名總區指揮官中,有3名為英籍警官,「這批英籍警官在北京下令的鎮壓中擔當主要的指揮角色,非但沒有為所作的不當行為受到紀律處分,相反更獲得連環晉升。團隊希望以私人檢控的方式向這些代替政權壓迫人民的人證明,他們同樣要受法律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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