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持續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案,先前已獲交保的議長邱莉莉及副議長林志展,檢方周二(7日)凌晨訊後,諭知邱150萬交保、林120萬交保。民進黨對兩人涉賄選,決定給予停權3年處分,等司法調查後再行處置。
綜合媒體報導,台南檢調周一對邱莉莉、林志展2人發出傳票,將他們帶到市調處約談,至傍晚近6時,2人先後移送南檢連夜復訊,至周二凌晨訊後,邱莉莉、林志展各以150萬、120萬交保。
民進黨2月1日召開中執會,建請將台南市正副議長都停權移送中評會,靜待司法調查,若司法判決沒有問題,就恢復權利。民進黨中評會周二開會討論後決定給予停權3年處分,等司法調查後再行處置。這是民進黨除名處分外,最重的處分。
檢調此前於1月3日大舉搜索邱莉莉、林志展及國民黨3名跑票議員李文俊、李鎮國及張世賢、無黨籍議員黃麗招、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台南市區漁會理事林士傑及李文俊友人黃怡萍等11人相關處所。
當天檢調在無黨團結聯盟前名譽顧問團長楊志強負責的圓山國際開發公司,查獲保冷袋內現金800萬元。楊否認行賄,並稱錢是公司欲購買工業用地的斡旋金;同時在邱莉莉住處發現200萬元現金。
檢調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共鎖定6名議員、5名涉案人,全案被告11人先後有6人被羈押禁見,包括: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台南市議員李文俊及女性友人黃怡萍、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台南市議員黃麗招、圓山企業總裁楊志強。
邱莉莉與林志展1月3日被南檢訊後,當時分別以50萬、2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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