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辦理移民要注意!

筆者近日接到很多來自香港的讀者報告,說墨爾本有一組織(該組織今年7月份才成立),要求大家捐錢幫助香港人,並且附上一些令人心動的案例,但賬號卻不是信託賬戶。捐款可以通過美金、港幣、澳元等方式支付,還可以是Paypal,你有什麼他們就用什麼。他們還散發信息叫香港人不要申請「人道保護簽證」並推薦申請人用她的西人移民代理。但其所推介的西人代理卻指導香港申請人,可以申請「人道保護簽證」,跟其所宣傳的要求香港人不要申請「人道保護簽證」完全自相矛盾。讀者抱著疑問向筆者查詢,筆者發現她在「xx聯」Facebook內發表很多誤導性的移民法律宣傳,主持人是一名沒有在移民代理註冊局(OMARA)登記的人。請讀者們要十分小心,近日很多來自香港的客戶向筆者反應,很多打著幫助「港人」的組織,標榜幫助港人,實質算計「港人」。一名懷疑受騙的港人向筆者陳述她的經歷;某天我在綱上看到「xx聯」的信息,呼籲港人不要隨便遞交「人道保護簽證」申請,並說此簽證申請風險高,需符合難民條件。此簽證審批期可長達3年,雖然審理期間可獲批過橋簽證(Bridging Visa)在當地工作和讀書,但假如審批失敗,申請者需馬上離境,更可能留有「案底」,難以再申請其他簽證取得永居資格,勸諭港人不要亂試,否則得不償失。網頁中包含了很多誤導性的言論,對於公開發表移民的建議也是違法。讀者告知西人代理,本身持有學生簽證,希望尋找永居途徑,原因是害怕回到香港,受到不人道待遇。西人代理卻提出建議,先申請「人道保護簽證」然後再申請485(畢業技術)或482(僱主擔保勞工簽證),其收費按照小時計算,申請任期間再轉換申請其他簽證再另外收費。但細心一想,記起「xx聯」負責人,在其網站強調首先不要申請「人道保護簽證」並且在申請「人道保護簽證」期間不能申請其他簽證,讀者滿腹疑問,為什麼兩人所說的都不相同?最後經朋友介紹找筆者查詢。特別值得關注的是這個組織在各個媒體上面的宣傳,都會推薦與他們有關係的移民代理。

在筆者的職業生涯,接觸過很多這種案子。在澳洲,很多人會打著幫助他人的旗號,坑騙自家人,他們找西人合作以為可以矇混過關。筆者只能夠在此提醒來自香港的讀者,處處小心,尋找專業人士幫助時,要查看對方是否合法註冊移民代理,並查看是否有成功案例、要求例出準確及合理的收費。筆者亦在此向來自香港的讀者再介紹「人道保護簽證」(Subclass 866)是澳洲移民法及移民局準確的中文翻譯。但現實中,很多人不知道保護簽證,而只知道難民簽證。這就造成對於保護簽證的理解被誤導。因為,除了我們傳統意義上理解的,如因宗教、信仰、戰爭、政治或種族等原因受到迫害的難民可以申請該簽證外,根據澳洲移民法的規定,受到特殊組織或社團威脅、和其它被迫害的情況,也符合條件申請保護簽證,從而獲得永久居民權,並受到澳洲政府和法律的保護。

對於保護簽證的申請,大多數人都認為能否獲批,主要是看可提供證據的多少,如果不能提供任何證據,是無法被批准簽證的。這也是一個巨大的誤區,保護簽證與其它簽證不同,是一種由於申請人在本國受到迫害,而來到澳洲尋求保護的一種永久類別簽證。由於這種特殊性,申請人不可能回到本國搜集證據,一般也不會和本國的親友聯繫。所以,非常難取證。移民局的簽證官也了解保護簽證申請人的處境,所以,即使在無法提供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只要自述(statement)和提案(Submission)是充分的、合理的、真實的,並符合保護簽證的申請條件,您的簽證是完全可能被批准的。

綜上所述,保護簽證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與其它類別簽證有很大的區別。每位客戶的情況都有具體的不同,您的想法與移民局的審理和評判標準可能有很大偏差。在您決定申請保護簽證的同時,請確保您的理解和移民局是統一的,這樣才能增加簽證獲批的成功率。

讀者假如來自香港,對申請「人道保護簽證」有任何疑問,可以安排約見。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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