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民眾因7次向國家信訪局網站舉報 被行拘15天

日前,有網友爆料,中國山東省菏澤市屢次出現民眾因「向國家信訪局網站反映問題」,被當局指控「尋釁滋事」罪,並行拘15天。檢方這一指控讓中國本就備受質疑的公權力再次受到民眾的質疑。

據中國數字時代報導 日前,公眾號「法度Law」曝光山東一農婦被控尋釁滋事案,檢方出具的罪證之一是「7次在國家信訪局網上投訴」。

事發原因是山東省菏澤市東明縣55歲的張奎香一家因不服縣政府的房屋徵收補償決定,兩次訴至法院均被駁回,此後其房屋被強制拆除。

菏澤市東明縣檢察院認為,張奎香在該案件依法終結的情況下,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進行纏訪、鬧訪和網上投訴,其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讓網友們不能接受的是「檢察院指控的第5起犯罪事實是:張奎香於2021年5月至12月,先後七次在國家信訪局網上投訴。」也就是說,在檢方的指控中「公民去國家信訪局網站投訴是犯罪行為」!這一結論引發輿論譁然。

雖有律師指出,網上信訪是公民的合法權利。但很明顯,在山東菏澤這一行為並不「合法」。

除張奎香外,山東菏澤男子呂繪儒同樣因為向國家信訪局網站投訴反映問題被認定尋釁滋事。

根據呂繪儒提供的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公安機關查明,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期間,呂繪儒為達到自身訴求,向政府施加壓力,在國家信訪局網站投遞舉報信7次,在國家信訪局走訪登記3次,重複反映問題,涉嫌尋釁滋事。

警方稱,以上事實有呂繪儒的陳述和申辯,證人證言等事實依據。綜上,呂繪儒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成立。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決定給予呂繪儒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呂繪儒稱,他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並不認可。表示自己最近在寫起訴狀,想打行政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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