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2日開始澳大利亞維州將實行新規,僱主有權要求員工提供疫苗接種狀態,旨在確保僱主獲得在工作場所採取必要防控措施時所需的信息。
據先驅太陽報7月6日報道,根據這項從2022年7月12日起實施12個月的新法規,維州僱主有權決定需要採取哪些措施,以儘可能保護其工作場所和員工免受COVID-19病毒的侵害。
這項新法規是基於維州首席衛生官的建議,即在取消部分疫苗接種要求之後,企業和僱主可以根據其風險評估自行制定規定。相關規定並不強制要求員工接種疫苗,但要確保僱主掌握相關信息,以確保僱主在必要時能夠在工作場所採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與澳洲其他地區一樣,Covid-19疫苗接種規定將由各個工作場所負責,以考慮是否作為其個人工作條件的一部分。不過,如醫療保健等高風險領域的員工仍然需要完全接種疫苗,而其他部門的員工仍被鼓勵保持最新的疫苗接種狀態。
根據《職業健康安全法》(OHS Act),僱主必須確定在工作場所發生COVID-19暴露的風險時,其員工是否面臨健康風險。如果存在風險,僱主必須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消除風險,如果無法消除風險,僱主必須採取措施減少確診病例。
維州工作場所安全廳長Ingrid Stitt表示,重要的是工作場所需要繼續減輕與COVID-19有關的風險,特別是在冬季。Stitt說,「這些規定將意味着個體僱主可以選擇實施自己的疫苗接種規定,收集和持有員工的疫苗接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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