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港人案審結 一名屬獲通知稱當事人已認罪

12名港人涉嫌偷渡台灣,遭中國當局拘捕逾4個月後,28日下午其中10人於深圳鹽田法院開審,當天晚間6時半法院於官網宣布,該案將擇期宣判判決,並稱有部分政府代表、新聞記者以及被告人親屬旁聽了「公開審理」。家屬當晚在記者會上要求中國當局不要再以「擇期宣判」拖延釋放他們的時間,並聲明審訊過程是不折不扣的「秘密審訊」。

12名港人中10名成年者,本月16日遭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鄧棨然、喬映瑜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被控偷越邊境。

28日下午深圳鹽田法院網站公告表示,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並指法庭聽取了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和各被告人及委託律師的辯護意見,將擇期宣判判決。

同時寫道:「部分港籍和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以及被告人親屬旁聽了公開審理」。

據《文匯報》及《深圳特區報》28日晚報導,被告10人當庭表示認罪,希望法庭從輕處罰。

其中一名港人鄧棨然的弟弟29日在香港電台《千禧年代》節目上表示,官派律師28日晚間與家屬聯絡,提及庭上各人已認罪,但不知何時再開庭,有待通知。

家屬批「秘密審訊」 香港關注組稱沒有港人家屬聽審 

據家屬日前公開聲明,25日家屬才接獲28日開審通知,已無法趕及親自到法庭旁聽,法院回復傳媒查詢時曾表示,該案將不允許公眾人士、記者等人旁聽,只能由家屬自行聯絡負責審訊的法官詢問能否旁聽。審訊當天香港媒體致電詢問後,法院人員才回應表示,有關案件依法公開庭審,可以旁聽,但旁聽名額已滿。

28日晚間家屬在關注組陪同下舉行記者會,其中指出,法院聲稱審訊以公開形式進行,但卻以旁聽席已滿為由,拒絕家屬、委託律師、記者,以至各國外交人員旁聽庭審;官派律師亦拒絕接聽家屬電話,拒絕回應家屬訊息,並將審訊過程批評為公開的「秘密審訊」。

關注組成員岑敖暉表示,其所接觸的家屬均沒獲准旁聽,其中一名港人李子賢母親說,向「官派律師」詢問法官名字,但「官派律師」一直逃避不告知,質疑法院聲稱的親屬「有否申請?如何入到去?」

另一名涉案港人鄧棨然的弟弟也質疑,連直系親屬都無沒有獲告知主審法官身份及作出申請,為何有其他親屬能成功到庭旁聽?他同時表示,日前致電其兄的「官派律師」遭其以各式藉口拒絕聽電話,甚至審訊當日也無法聯繫。

黃偉然妻子則表示,整個過程「完全無法感受到審訊是公開的」,並形容當局做法不人道。

此前,據香港電台報導,其中一名港人喬映瑜家屬委託的律師盧思位曾表示,自己和多名家屬委任律師都被中國當局約談,並被通知不希望律師出席28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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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家屬委託律師:相信很快有結果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一直關注該案件的的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認為中國官方「擇日審判」的決定有政治考慮,並指部分官派律師早前透露12人已經「認罪認罰」,法院「擇日宣判」並非需要。

蘋果日報援引受李宇軒家屬委託的律師梁小軍說法,他表示,由於涉案人數眾多,中國一審一般很少當庭判決,但他相信本案很快有結果,並指收到判決結果後,當事人有10天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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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聲援 外交人員聆訊受阻

深圳鹽田法院審訊當天,美國、英國、加拿大、葡萄牙、澳洲及荷蘭等國外交官在1小時前抵達法院,要求參與旁聽,但仍未獲准進入法院。

28日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發言人呼籲「立即釋放」12名港人,並表示12港人的「罪行」只是「逃離暴政」。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回復香港電台時表示,「《世界人權宣言》第13條明確規定,每個人都有權離開任何國家。12名港人的遭遇令人震驚,當中有未成年人,他們自從8月被帶走以來,一直禁止接觸自己選擇的律師,亦無法與家人見面。」並批評「北京持續消滅港人僅存的權利和自由,將黨的統治與法治錯誤連接起來」,同時也呼籲中國和香港政府尊重港人的人權與基本自由。

英國外交大臣拉布(Dominic Raab)也在同日發表聲明,表達了對「秘密審判」的關切,並寫道「我們希望中國維護法治,以公正,透明的方式進行審判,符合國際人權法的基本要求」。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當天回應美方要求釋放12港人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中方敦促美方切實遵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立即停止借香港問題干涉中國內政,立即停止干涉中國司法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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