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警司身分騙2600多萬貸款 「海港Sir」被判囚6年半

曾在「反送中」運動期間猛批受傷的「爆眼少女」的警司「海港sir」陳凱港,涉嫌於五年前隱瞞警司身分,與一名前督察汪浩毅串謀,騙取超過2,600萬元按揭貸款。區域法院5月17日判陳凱港囚6年半,判汪浩毅監禁5年。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陳凱港及報稱商人的汪浩毅,被指在2019年5月至12月間,串謀隱瞞陳凱港在警務處的警司職位,向東亞銀行與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訛稱陳凱港是「出眾資本有限公司」的員工,月入約24.5萬元,使兩家銀行批出兩筆貸款,分別為約2,146萬和480萬元。而該公司的唯一董事是汪浩毅之妻。

陳凱港的代表律師求情稱,被告小時家境拮据,在少年警訊及教會協助下繼續學業,長大後任職警察,常贊助慈善公益活動,案件壓力使患有嚴重抑鬱症的他曾有輕生念頭,而銀行並未蒙受任何損失,希望法庭給予適當減判。

汪浩毅的代表律師稱,被告2007年離開警隊從商,沒有案底,熱心公益,未從案中得益,亦非始作俑者,重犯機會低,希望法庭考慮非即時監禁刑罰。

區域法院接納陳凱港以2個物業抵押申請貸款,無證據顯示銀行有損失,雖虛報月薪,但一直有還款,沒有違反誠信,酌情扣減9個月刑期,判監禁6年半。

法官不同意汪浩毅並非始作俑者,指被告明顯知悉陳凱港申請貸款並協助其隱瞞警司身分,扮演重要角色,因此拒絕以緩刑處理,判囚5年。

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陳凱港化身「警隊KOL」,活躍於微博等社交媒體,網名「海港Sir」,有22萬粉絲。他被捕前一天還在微博帖文,評論反送中期間受傷的「爆眼少女」,並引述親共媒體稱,「所有支持暴(別字:應為「爆」)眼女都是傻子,都欠警察一個道歉,同時要全球通緝暴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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