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加州州長更改郵寄選票違憲 但不影響點票結果

美國民主黨籍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今年6月不顧反對發布行政令,要求向所有註冊選民發送郵寄選票,此舉遭到加州兩名共和黨眾議員的控告。一名加州法官上周五(11月13日)裁定,紐森此舉是越權行為,違反了州憲法,並禁止他在用《加州緊急服務法》(California Emergency Services Act)更改任何現行法律。

綜合外媒報導,加州薩特縣(Sutter County)的高等法院法官莎拉·赫克曼(Sarah Heckman)13日裁定,加利福尼亞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無權修改或改變現有的《選舉法》,即使COVID-19疫情大流行期間也是如此。

法官赫克曼還給紐森下了永久禁令,禁止他再根據《加州緊急服務法》(California Emergency Services Act)更改任何現行法律,但表示這項裁決不影響2020年美國大選結果。

法官赫克曼說,《加州緊急服務法》並沒有授權或賦予州長權力修訂成文法或制定新的成文法。修訂或制定法律完全是立法機關的職能,而不是依據《加州緊急服務法》授權給州長的。

法官赫克曼也表示擔心稱,紐森的這種行為可能會開創一個先例,允許加州州長濫用《加州緊急服務法》修改成文法或制定新的成文法。

因此判定紐森在6月3日簽署的行政令無效,而且行為還違反美國憲法中的立法權。

加州州長紐森辦公室發表聲明反駁,稱州長在緊急狀態下有權發布命令,並反對限制州長實施緊急權利。

郵寄投票造成多項舞弊疑雲

紐森在今年6月3日擅自簽署行政令,並不顧其他人的反對。他在命令中要求向全州註冊選民分發郵寄選票,因此遭共和黨籍的加州眾議員詹姆斯·迦拉格爾(James Gallagher)和凱文·凱利(Kevin Kiley)控告。兩位議員指控說,修法屬立法機構(加州議會)的職責而不是加州州長的職責。

這項命令和法院的判決,也變相的加深了民眾對於這次美國總統大選出現諸多欺詐事件的疑慮和不信任感,尤其是針對郵寄選票欺詐指控案件數量眾多。此外,對於投票機器的選票登記也是迷霧重重。

在一些搖擺州,有監票員稱,大量可疑郵寄選票的投票人名字不在合格選民檔案或補充文件中,而且投票人的出生日期很多被標為1900年1月1日出生(220歲)。

另外一些違規現象包括,一些選舉工作員工指控,被上級指示回填郵寄選票的日期,以及不要核查簽名等。還有監票員被禁止靠近計票處(法定可以在6英呎遠觀看計票),有些監票員甚至被拒之門外並用黑板遮擋著不讓民眾觀看監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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