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開車不能使用手機,是眾人皆知的規定。但涉及智能手錶時,人們對相關規則卻不甚了解。
據7號新聞網報道,各州和領地對開車使用智能手錶的規定沒有統一,但「不當使用」將可能導致司機遭到重罰。
以下是各州對開車使用智能手錶的規定:
新州
新州交通廳規定,除非司機處於停車狀態,否則使用智能手錶發簡訊、進行視頻通話、發電子郵件和社交媒體會導致司機面臨和手機相同的罰款,被罰以362澳元和扣5分。
維州
維州敦促司機避免開車使用智能手錶。Vic Roads表示,當司機佩戴智能手錶時,不應在駕駛時用於撥打或接聽電話、導航、音樂、文字或視頻信息、電子郵件或社交媒體。使用這些功能的處罰與開車時使用手機相同,可導致當場罰款484澳元並扣4分。
不過,執照齊全的司機可以使用該設備,只要司機不接觸智能手錶上的任何東西,並將其固定在車輛的支架上,便可以使用智能手錶。
昆州
根據交通和主幹道廳的說法,如果司機被發現開車時使用智能手錶,警方可以對其罰款1078澳元並扣4分。
西澳
西澳警方認為智能手錶是一種「視覺顯示裝置」,司機可以使用智能手錶進行導航,但必須將其固定在支架上,否則會被被罰款300澳元和扣除3分。使用智能手錶來操作電話功能也屬於「使用」手機,可能導致1000澳元罰款和扣除4分。
南澳
南澳把智能手錶視作「可穿戴電腦設備」,被列為視覺顯示裝置,使用時汽車必須處於停車狀態,否則將被視為違規。
北領地
在北領地,智能手錶被列為視覺顯示設備,可用作輔助駕駛、接聽電話,但必須將其固定在車上,或者在司機不接觸的情況下操作。違規者將被罰款500澳元。
塔州
開車時使用智能手錶被視為「駕駛分心」,將被罰款173澳元和扣除3分。
ACT
在ACT,智能手錶被視為一種移動設備,可被用作導航、播放音樂、撥打或接聽電話,但必須將其固定在車上。如果司機被發現用它來發送信息、使用社交網絡或訪問應用程序或互聯網,可能會被罰款598澳元並扣4分。若使用它來打電話則會被罰款487澳元和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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